一、名义借款人与实际借款人不同是谁清偿
在名义借款人和实际借款人不同的情况下,一般遵循合同相对性原则,名义借款人需承担清偿责任。因为借款合同是名义借款人与出借人签订的,合同只对缔约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不过,若出借人在订立合同时知道实际借款人,且三方达成由实际借款人承担还款责任的约定,那么实际借款人应清偿债务。
若名义借款人能证明借款实际由实际借款人使用,在承担还款责任后,可依据其与实际借款人的约定或相关证据,向实际借款人追偿。比如有书面协议或聊天记录等能证实双方关于借款使用和偿还的约定。
二、名义借款人与实际借款人不同该谁清偿
一般而言,根据合同相对性原则,名义借款人与出借人签订借款合同,名义借款人需承担清偿责任。因为借款合同约束的是名义借款人和出借人,出借人将款项借给名义借款人,名义借款人有义务按约还款。
不过,若有证据证明出借人事先知晓实际借款人为他人,且各方形成了由实际借款人承担还款责任的合意,则实际借款人应承担清偿责任。
若名义借款人向出借人清偿后,可依据其与实际借款人之间的约定,向实际借款人进行追偿。所以,通常先由名义借款人偿还,若能证明出借人知情且有实际借款人担责的约定,由实际借款人偿还,名义借款人代偿后可向实际借款人追偿。
三、名义借款人和实际借款人不一致怎么办
名义借款人和实际借款人不一致时,处理方式依具体情况而定。若债权人不知实际借款人存在,根据合同相对性,名义借款人需承担还款责任。名义借款人还款后,可向实际借款人追偿。若债权人在订立合同时明知实际借款人,三方构成隐名代理关系,债权人可选择名义借款人或实际借款人承担还款责任。若实际借款人以自己名义与债权人订立借款合同,名义借款人不承担责任。为避免纠纷,借款时各方应签订书面协议,明确借款主体、资金流向、还款责任等事项。若发生纠纷协商不成,可通过诉讼解决。
当遇到名义借款人与实际借款人不同是谁清偿的问题时,除了基础的清偿主体认定规则,还有两个紧密关联的法律要点需要厘清:其一,若名义借款人与实际借款人私下约定债务由实际借款人承担,但未将该约定告知债权人,此时债权人能否要求名义借款人继续清偿?其二,名义借款人在清偿债务后,是否享有向实际借款人的全额追偿权,追偿时需要准备哪些核心证据?这些细节问题往往影响最终的权益实现,如果你对债务清偿后的追偿路径、私下约定的法律效力仍有困惑,别犹豫,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让专业法律人士为你精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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