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夫妻关系期间共同债务如何划分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债务的划分,依据《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原则上,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债务,以及一方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债务,属夫妻共同债务,由双方共同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若债务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但债权人能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也认定为共同债务。
反之,一方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债务,一般不属于共同债务,由举债方个人承担。不过,在离婚分割财产时,双方可协商债务分担,该协商对双方有效,但不能对抗善意债权人。
二、夫妻关系期间个人财产如何界定
夫妻关系存续时,以下财产属个人财产:
一是婚前财产;
二是人身损害获赔补偿,因其特定人身属性归个人;
三是遗嘱或赠与合同确定只归一人的财产;
四是一方专用生活用品;
五是其他应归一方的财产。
判断财产归属要综合考虑取得时间、来源和性质等。夫妻也能书面约定财产归属,约定具法律效力。
三、夫妻关系期间单方债务如何处理
1.夫妻存续期单方债务处理,先看债务性质。一方以个人名义超家庭日常所需的债务,通常是个人债务,由债务人独自偿还。不过,若债权人能证明用于共同生活、经营或基于双方意思,就另当别论。
2.用于家庭日常所需的债务,就算以一方名义借的,也是共同债务,夫妻连带偿还。债权人要求共同偿还,法院会支持。
3.判断单方债务是否共同,关键看是否用于共同生活、经营或双方有共同举债意愿,据此定承担主体。
当我们梳理夫妻关系期间共同债务如何划分时,除了明确划分规则,还有两个容易混淆的关键点需厘清。一是“共债共签”原则的具体适用边界,比如一方单独举债但实际用于家庭日常生活的认定标准;二是债务划分后,若一方拒不履行对应义务,另一方该如何通过法律途径维权。不少人误以为婚姻存续期间的所有债务都是共同债务,实则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的债务,可能被认定为个人债务。如果您对共同债务的认定标准、划分后的执行问题仍有疑问,或是遇到实际债务纠纷不知如何处理,别犹豫,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让专业法律人士为您精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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