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劳动者的工资标准是什么
劳动者工资标准受多方面规定。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该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工资分配应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
对于加班工资,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
二、劳动者的工伤社保能补多少
劳动者工伤社保的补偿金额需结合具体情况确定。社保主要补偿项目及情况如下:
-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统筹地区规定标准支付。
-辅助器具费: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按国家规定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根据伤残等级,以本人工资为基数发放,如十级伤残为7个月本人工资。
-伤残津贴:一至四级伤残按月支付,标准为本人工资的90%-75%;五、六级伤残难以安排工作的,也会按月支付一定比例。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五至十级伤残解除劳动合同时,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总之,补偿金额因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结果等因素而异。
三、劳动者的工伤病复发怎么办
劳动者工伤病复发,可按以下步骤处理。首先,需由协议医疗机构提出意见,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工伤复发确认。经确认属于工伤复发的,可享受相应工伤待遇。
若确认后,工伤职工需治疗,可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治疗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若已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当我们了解劳动者的工资标准是什么之后,还有几个与工资直接相关的实际问题值得关注。比如工资支付的周期是否有法律强制要求?根据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工资,不能无故拖欠或克扣;另外,加班工资的计算标准也常引发疑问,平日加班需支付1.5倍工资,休息日加班若未安排补休则付2倍,法定节假日加班更是3倍标准。这些细节直接影响劳动者的切身权益,若你对具体岗位的工资标准认定、加班工资计算,或是工资拖欠后的维权途径仍有困惑,别错过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能帮你精准解答,避免权益受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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