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不签合同赔偿金额的计算方法是什么
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计算方法为:从用工第二个月起算,直至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比如,劳动者于3月1日入职,单位9月1日与其签合同,那么单位应支付4月1日至8月31日期间的二倍工资差额,即这5个月工资再额外支付一倍。
若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仍未订立,视为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工资,支付期限不超11个月。
二、单位不签合同不交保险怎么办
这种情况单位的做法是违法的。
首先,关于不签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超过一年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其次,对于不交保险,依据相关法律,用人单位有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的法定义务。劳动者可以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投诉,由其责令单位限期缴纳或者补足。
你可以先与单位协商,要求其签订合同、补缴保险。若协商不成,可收集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如工资条、工作证、考勤记录等,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若对仲裁结果不服,还可向法院提起诉讼。
三、单位不签合同不买保险怎么办
单位不签合同、不买保险,劳动者可依法维权。
不签合同方面,依据《劳动合同法》,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劳动者可收集考勤记录、工资发放记录、工作证等能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主张双倍工资赔偿。
不买保险方面,按照《社会保险法》,用人单位应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劳动者可先与单位协商,要求补缴。协商不成,可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投诉,由其责令单位限期缴纳或补足。若因此导致劳动者损失,劳动者可通过劳动仲裁或诉讼要求单位赔偿。
当我们探讨单位不签合同赔偿金额的计算方法是什么之后,可能还会遇到实际维权中的关键疑问。比如,主张这笔赔偿有没有时间限制?如果入职多年后才想维权,会不会因超过时效失去胜诉权?另外,要求赔偿时需要提供哪些证据?工作证、工资流水、同事证言这些,能不能作为证明劳动关系的有效材料?这些细节直接关系到能否顺利拿到赔偿。要是您对赔偿时效的具体起算点、举证的核心要点,或者自己的情况是否符合赔偿条件仍有疑问,不妨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能为您针对性解答,帮您理清维权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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