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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合同和购房发票掉了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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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12.15 · 1998人看过
导读:购房合同丢失时,未做预售登记可协商补签;已做预售登记需登报声明作废,期满后带材料与开发商重签。购房发票丢失,普通发票可复印开发商存根联并盖公章(与原件同等效力),专用发票需再加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需尽快补救,避免影响房产证办理、落户等。
购房合同和购房发票掉了怎么办

一、购房合同购房发票掉了怎么办

若购房合同丢失,未做预售登记前,可与开发商协商补签;已做预售登记,需在报纸上刊登合同作废声明,期满后携带相关材料与开发商重新签订合同

若购房发票丢失,普通发票可找开发商复印存根联并加盖其公章,此复印件与原件有同等法律效力;若为专用发票,除上述操作外,还需税务机关出具《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

需注意,尽快采取补救措施,避免后续办理房产证、落户等手续时产生不必要的麻烦。

二、购房合同和中介签的算吗

购房合同和中介签是否有效,需分情况判断。若中介受卖方委托以卖方名义与购房者签订合同,构成委托代理,合同对卖方有约束力,合同有效。但中介需有明确授权,否则可能构成无权代理,若卖方事后不追认,合同对卖方无效,中介可能担责。

若中介以自己名义与购房者签合同,要看是否符合合同生效要件,即行为人有相应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和公序良俗。若符合则合同有效,不过这种情况与常规购房交易有别,需确认中介有无房屋处分权,避免纠纷

三、购房合同和发票丢了应该怎样处理

若购房合同丢失,分不同阶段处理:若在未做预售登记前丢失,与开发商协商,重新签订合同即可;若已做完预售登记但未办理银行按揭,需在报纸上刊登合同作废声明,满一定期限后,携带相关材料与开发商重新签订合同;若已办理银行按揭,除上述登报声明等操作外,还需与贷款银行协商变更协议。

若购房发票丢失,若为首付款发票,可凭相关凭证到开发商处复印其留存的发票记账联,并要求加盖财务章或发票专用章;若为全款发票,可向开发商说明情况,让其提供发票存根联复印件,同时需开发商税务机关出具相关证明,以证明该发票确已开具。

当遇到购房合同和购房发票掉了怎么办的问题时,除了常规的补办思路,还有不少容易忽略的细节需要注意。比如补办购房合同需联系开发商调取备案合同,但若开发商已注销,可能需通过当地档案馆查询调档;而购房发票遗失后,需到税务部门申请补开证明,且不同地区对补开证明的用途限制(如能否直接用于办理房产证)可能存在差异。此外,若涉及二手房交易,原购房合同和发票的遗失是否会影响后续过户中的税费计算?如果您正面临这类材料遗失的困扰,不清楚具体补办步骤、材料要求,或是担心影响后续房屋交易、产权登记,别犹豫,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让专业法律人士为您梳理清晰的解决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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