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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期间护理费怎么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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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12.15 · 1742人看过
导读:工伤赔偿期间护理费分两种情况:其一,停工留薪期内护理由单位负责,未派人则按当地护工同等级别劳务报酬标准计算;其二,评定伤残等级后,依生活自理程度分三等级,分别按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50%、40%、30%支付,参保者由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未参保则由用人单位承担。
工伤赔偿期间护理费怎么计算

一、工伤赔偿期间护理费怎么计算

工伤赔偿期间护理费分两种情况。

其一,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若单位未派人护理,护理费标准各地规定不同,一般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其二,评定伤残等级后需要护理的,根据生活自理程度分三个等级支付生活护理费,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按50%,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的按40%,生活部分不能自理的按30%。由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前提是已参加工伤保险;未参加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二、工伤赔偿期限限制吗

工伤赔偿有期限限制。

一是申请工伤认定有时限。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被诊断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被诊断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特殊情况,经批准可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申请的,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被诊断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直接申请。

二是劳动能力鉴定也有相关时间要求。工伤职工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此外,通过仲裁诉讼主张赔偿也受仲裁和诉讼时效约束,一般仲裁时效为一年。

三、工伤赔偿期间能否解除劳动关系

工伤赔偿期间能否解除劳动关系需分情况而定。

若职工处于停工留薪期,用人单位不得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此期间职工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单位应按原工资福利待遇按月支付。

而工伤职工本人在工伤赔偿期间可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并且,若工伤职工被鉴定为五至十级伤残,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若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关系,需向工伤职工支付赔偿金

工伤赔偿期间护理费怎么计算,其实并非只看单一计算基数,还和护理依赖程度紧密相关。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大部分不能自理或部分不能自理,分别对应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30%计算比例。此外,护理费的支付期限也需注意:若工伤职工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护理费停止支付;若经鉴定需长期护理,还涉及后续护理费用的长期安排问题。如果您在实际处理中对护理依赖程度的鉴定流程、具体计算细节或支付期限认定有疑问,别犹豫,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让专业法律人士为您精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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