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双方去民政局拿得到离婚条子吗
“离婚条子”一般指离婚证。双方去民政局不一定能拿到。根据法律规定,夫妻协议离婚要先向民政局申请,经过30天冷静期。冷静期内任何一方反悔,可撤回申请。冷静期届满后30天内,双方需共同到民政局申请发给离婚证。符合条件的,民政局才发给离婚证。若冷静期内一方撤回申请,或冷静期届满后30天内双方未共同申请发证,都无法拿到离婚证。
二、双方去民政局离婚快吗
去民政局离婚不快。目前我国协议离婚适用离婚冷静期制度。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需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共同到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婚姻登记机关会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进行初审,初审无误后发给《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反悔不愿离婚的,可持相关证件材料,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所以整体所需时间较长。
三、双方去民政局离婚的时候可以判孩子吗
去民政局离婚是协议离婚,并非“判孩子”。在民政局办理离婚时,夫妻双方需就子女抚养问题协商一致,并将协商结果写进离婚协议书。根据《民法典》规定,离婚协议应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若双方无法就孩子抚养权达成一致,可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由法院依据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原则,结合双方具体情况,依法对孩子抚养权归属进行判决。所以,民政局不负责判决孩子抚养权,而是由夫妻自行协议约定。
很多人关心双方去民政局拿得到离婚条子吗?其实,只要双方均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自愿离婚且已协商好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问题,共同到一方户籍所在地民政局提交离婚登记申请,经过30天冷静期后,若双方仍坚持离婚,再共同领证就能拿到离婚证(即常说的“离婚条子”)。需注意,冷静期内任何一方可撤回申请,届满后未共同领证也视为撤回。若您对离婚冷静期的具体操作、材料清单,或是离婚后财产分割、抚养权归属等后续问题有疑问,点击网页底部“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能帮您理清流程,解决实际困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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