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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是否可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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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12.14 · 1221人看过
导读:合同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是无效而非可撤销。根据《民法典》,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属此情形,无效合同自始无法律约束力,无需撤销。可撤销合同有重大误解等情形,被撤销后也自始无效。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直接认定无效,目的是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利益。
合同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是否可撤销

一、合同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是否可撤销

合同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并非可撤销,而是无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属于违背公序良俗的情形。无效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无需当事人行使撤销权来使其失去效力。

可撤销合同主要包括重大误解、欺诈胁迫、显失公平等情形。在这些情形下,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合同被撤销后,同样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但对于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因其严重违反法律和社会基本价值,直接认定为无效,旨在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公共利益。

二、合同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如何赔偿

根据《民法典》规定,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无效。合同无效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若合同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受损方有权要求过错方赔偿损失。损失赔偿范围一般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直接损失如为履行合同而支出的费用,间接损失如因合同无效导致的预期利益损失等。若双方都有过错,按照过错大小分担损失。此外,对于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有关部门还可能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行政甚至刑事责任

三、合同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属于可撤销合同吗

合同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不属于可撤销合同,而是无效合同。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其中就包括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无效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即从合同订立时起就不具有法律效力

而可撤销合同的情形主要有重大误解、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以及显失公平等。所以,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应按无效合同处理,当事人可主张合同无效,要求返还财产、折价补偿、赔偿损失等。

当我们探讨合同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是否可撤销时,除了明确其属于可撤销合同的法定情形外,还需关注几个关联细节。比如这类合同被撤销后,已履行部分的财产应如何处置?是否需按不当得利规则返还?另外,若合同损害公共利益的同时还侵犯了特定第三人的合法权益,该第三人能否单独主张撤销?这些问题的答案直接影响实际维权的方向与结果。如果您正面临类似合同纠纷,对撤销后的财产处置、维权主体认定等仍有困惑,别犹豫,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能为您针对性解析,帮您清晰界定自身权益边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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