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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的医疗费该由谁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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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12.11 · 1937人看过
导读:交通事故医疗费承担主体依责任划分确定。有保险时,先交强险限额内赔,不足由商业三者险赔,仍不足侵权人赔;未买保险或超范围,按责任认定书担责,双方有责按比例分担。非机动车、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机动车方不赔。紧急时救助基金可垫付,之后有权向责任人追偿。
交通事故的医疗费该由谁承担

一、交通事故的医疗费该由谁承担

交通事故医疗费承担主体需依事故责任划分确定。若肇事车辆购买了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先由交强险在责任限额范围内赔偿,不足部分由商业三者险按保险合同赔偿,仍有不足的,由侵权人赔偿。

若未购买保险或超出保险赔偿范围,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由有责任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责任的,按照各自过错比例分担。

若事故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此外,若受害人在抢救等紧急情况下,可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全部抢救费用,之后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责任人追偿。

二、交通事故的责任划分由谁来做

交通事故的责任划分一般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交警会通过现场勘查、调查取证等方式,全面了解事故发生的经过和成因。

交警会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其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是处理交通事故赔偿等问题的重要依据。

不过,如果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服,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

三、交通事故的车辆鉴定时间是多少

交通事故的车辆鉴定分不同情况。一般情况下,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与鉴定机构确定检验、鉴定完成的期限,该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若超过三十日,需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

自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如当事人对检验报告、鉴定意见有异议,可在收到之日起三日内申请重新检验、鉴定。

交通事故的医疗费该由谁承担,除了依据事故责任划分由责任方直接承担外,还有几个易被忽略的关键细节需要厘清。比如肇事车辆投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会在医疗费用责任限额内先行垫付;若肇事方暂时无力支付,受害人可申请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提供临时垫付。此外,后续医疗费的报销范围(如自费药、康复费是否纳入赔偿)也常引发疑问。如果您正面临医疗费垫付无门、赔偿范围不清晰等实际困扰,别再犹豫,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让专业法律人士为您精准解答,帮您快速理清权益边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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