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损失数额怎么认定
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损失数额认定方式多样。对于销售金额,按侵权产品实际销售价格计算;未销售的侵权产品,按标价或已查清侵权产品实际销售平均价格计算。没有标价或无法查清实际销售价格的,按被侵权产品市场中间价格计算。
权利人损失可根据因侵权导致产品销售减少量与单位产品合理利润乘积计算;难以确定销售减少量的,按侵权产品销售量与单位产品合理利润乘积计算。
非法经营数额方面,已销售侵权产品的价值按实际销售价格计算;未销售的按标价或已查清实际销售平均价格计算。制造、储存、运输和未销售的侵权产品价值,按标价或已查清实际销售平均价格计算,无法查清的按市场中间价格计算。
二、侵犯知识产权案件管辖法院有哪些
侵犯知识产权案件管辖法院分级别和地域管辖。级别上,知识产权民事案件通常由中级人民法院及最高法确定的基层法院管辖。地域管辖方面,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侵权结果发生地。
对于涉及计算机网络著作权侵权纠纷,侵权行为地包括实施被诉侵权行为的网络服务器、计算机终端等设备所在地;难以确定侵权行为地和被告住所地的,原告发现侵权内容的计算机终端等设备所在地可视为侵权行为地。涉及商标权、专利权的侵权纠纷,也遵循上述地域管辖原则。
三、侵犯知识产权罪判刑多久出结果
侵犯知识产权罪包含多个罪名,其案件判刑出结果的时间没有固定标准,受案件复杂程度、程序进展等因素影响。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一般受理后二十日以内审结;对可能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可以延长至一个半月。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法定情形的,经上一级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法院批准。自诉案件被告人被羁押的,适用公诉案件的规定;未被羁押的,应当在受理后六个月以内宣判。
当我们探讨“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损失数额怎么认定”时,除了法律规定的基本计算路径,还需留意两个关联要点:一是权利人实际损失的举证逻辑。需结合被侵权产品的市场价值、侵权行为导致的销量下滑、合理许可使用费等证据链;二是侵权人违法所得的扣除规则。不同罪名(如假冒专利、侵犯商业秘密)对侵权成本(原材料、人工等)的扣除标准存在差异,并非所有成本都能抵扣。若你在处理知识产权侵权案件时,对损失数额的具体举证方法、不同犯罪类型的计算差异仍有困惑,或需精准梳理案件中的损失认定细节,别犹豫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人士可帮你厘清法律边界与计算实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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