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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对方不给卖房钱该咋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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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12.10 · 1029人看过
导读:离婚后对方不给卖房钱,处理步骤如下:先收集如离婚协议约定、房屋买卖合同、转账记录等证据。能沟通就协商,保留协商记录。协商无果发催款函。催款后仍不支付,以离婚后财产纠纷为案由向法院起诉,凭证据请求判决支付。判决生效后对方不履行,可申请强制执行,通过法院查询、冻结、划拨对方财产实现债权。
离婚后对方不给卖房钱该咋处理

一、离婚后对方不给卖房钱该咋处理

离婚后对方不给卖房钱,可按以下步骤处理。

首先,收集证据,如离婚协议中关于卖房款项分配的约定、房屋买卖合同、转账记录等,以证明对方有支付卖房钱的义务。

若双方能够沟通,可尝试与对方协商,要求其按照约定支付款项,并保留好协商过程的聊天记录或通话录音。

若协商无果,可向对方发送催款函,明确告知其应履行支付义务及期限。

若催款后仍不支付,可向法院提起诉讼。以离婚后财产纠纷为案由,凭借收集的证据,请求法院判决对方支付卖房钱。若判决生效后对方仍不履行,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通过法院查询、冻结、划拨对方的财产来实现债权。

二、离婚后对方不让探娃能拒付抚养费

不能。支付抚养费和行使探望权是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

依据《民法典》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支付抚养费是不直接抚养子女一方的法定义务,这是基于父母子女的身份关系而产生,目的是保障子女的生活和成长所需费用。

而探望权是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如果对方阻碍行使探望权,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可通过合法途径解决,比如双方先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判决对方协助行使探望权。

所以,不能以对方不让探望孩子为由拒绝支付抚养费,否则可能会面临被起诉要求支付的法律后果。

三、离婚后对方不肯转房产证怎么办

若离婚后对方不肯转房产证,可按以下方式处理。首先查看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书、调解书里是否有房产归属过户约定。若有,对方不履行属违约。

若通过协议离婚,对方不配合过户的,可依据离婚协议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履行过户义务。法院判决后对方仍不执行,可申请强制执行,由法院向不动产登记机构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办理过户。

若是诉讼离婚,且判决书或调解书已明确房产归你,对方不配合,可直接凭借生效法律文书去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部分地区登记机构会依据文书办理过户,若需对方协助仍不配合,同样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当遇到离婚后对方不给卖房钱该咋处理的情况时,首先需明确该笔款项的性质。若离婚时已通过协议约定或法院判决确定分割方案,对方拒不支付可直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若尚未就卖房所得的分割达成一致,还需先通过诉讼确认您的份额,再申请执行。此外,需注意留存卖房合同、对方收款凭证等关键证据,避免因举证不能影响权益主张。如果您正陷入此类纠纷,或是对强制执行流程、证据收集技巧仍有困惑,别犹豫,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精准解答,帮您高效拿回应得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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