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交车上乘客受伤如何认定责任
公交车上乘客受伤责任认定需分情况。若因公交车司机急刹车、操作不当致乘客受伤,公交公司担无过错的违约责任,需对乘客损害赔偿。因为乘客买票上车,与公交公司形成客运合同关系,公交公司有将乘客安全送达目的地的义务。
若因第三人侵权致乘客受伤,第三人担侵权责任;若公交公司未尽安全保障义务,承担相应补充责任。
若因乘客自身健康原因或重大过失、故意受伤,公交公司不担责。比如乘客自身突发疾病,公交公司无重大过错则免责;若乘客在公交车行驶中自行站立且未拉扶手致摔倒受伤,公交公司无责或减轻责任。
二、公交车上乘客受伤交强险赔付吗
公交车上乘客受伤,交强险通常不赔付。交强险全称是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主要保障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公交车上的乘客属于本车人员范畴,不在交强险的赔偿范围内。
若公交车乘客受伤,一般可通过以下途径获得赔偿:一是公交车所投保的承运人责任险,该险种主要保障运输过程中旅客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二是若事故由第三方造成,可向第三方责任人索赔;三是若乘客自身购买了相关意外险等商业保险,也可按保险合同申请理赔。
三、公交车上乘客意外摔伤,责任怎么认定
公交车上乘客意外摔伤,责任认定需分情况:若因公交司机急刹车、违规驾驶等公交方过错导致乘客摔伤,根据《民法典》规定,公交公司作为承运人,有义务将乘客安全送达目的地,此时公交公司应承担侵权赔偿责任,需赔偿乘客医疗费、误工费等合理损失。若因乘客自身原因,如自身身体状况不佳、未抓好扶手、注意力不集中等导致摔伤,公交公司若已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如正常行驶、车内有安全提示等,则公交公司不承担责任或仅承担小部分补充责任。若因第三人侵权致使乘客摔伤,由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若公交公司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需承担相应补充责任。
当我们厘清公交车上乘客受伤如何认定责任后,不少人会疑惑后续的赔偿落实细节。比如医疗费用的报销范围、误工费如何举证,若构成伤残等级,残疾赔偿金的计算是否有地域差异?此外,若事故是因第三方车辆撞击公交导致乘客受伤,是向公交公司主张违约责任,还是向第三方主张侵权责任?还有,若乘客自身存在过错(如未按规定扶稳、干扰司机操作),是否会相应减轻责任方的赔偿比例?这些细节往往影响最终的维权结果。如果您遇到类似情况,对责任划分后的赔偿标准、责任主体衔接等问题仍有疑问,别犹豫,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让专业法律人士为您精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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