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何界定房屋买卖合同解除权
房屋买卖合同解除权分为约定解除权和法定解除权。
约定解除权,依据《民法典》,合同双方可在合同中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当该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解除合同。比如合同约定若卖方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过户手续,买方有权解除合同。
法定解除权,根据法律规定,在以下情形当事人可解除合同: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等。如卖方将房屋转卖给他人,导致买方无法取得房屋,买方可行使法定解除权。
解除权需在合理期限内行使,否则将消灭。
二、如何界定房子是否是夫妻共同财产
界定房子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需区分不同情况。若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子,无论登记在一方或双方名下,一般都属夫妻共同财产。
由一方婚前全款购买且登记在自己名下的房子,是其婚前个人财产;但一方婚前支付首付,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登记在首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法院可判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此外,若房子是婚后一方父母出资购买,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为夫妻一方个人财产;若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则为夫妻共同财产。
三、如何界定房屋租赁合同诈骗
界定房屋租赁合同诈骗,可从以下方面判断:主观故意:看对方是否有非法占有目的。比如明知无房屋出租权或房屋有重大瑕疵,仍隐瞒真相与他人签订合同骗租金。行为表现:虚构事实方面,可能伪造房屋产权证明、出租授权书等;隐瞒真相则是不告知房屋已抵押、被法院查封等影响使用的情况。履行能力:考察对方有无履行合同的能力。若根本无房屋可供出租,或收租金后不履行交房等义务且逃匿,就很可能是诈骗。财产处置:看收取租金等款项后的用途。若用于挥霍而非履行合同相关事务,也可作为判断依据。一旦发现可能存在房屋租赁合同诈骗,应及时报警并保留相关证据。
当我们探讨如何界定房屋买卖合同解除权时,除了明确法定解除(如卖方逾期交房超约定期限)与约定解除(合同约定的解除条件达成)的核心区别,还需关注两个紧密关联的问题:一是解除权的行使期限。若超过法定1年或约定的除斥期间,该权利会归于消灭,比如买方拖延未及时主张解除,可能错失维权机会;二是解除后的后果处理,比如已付房款是否能全额退还、违约金如何计算,这些细节直接关乎财产权益。若你在房屋买卖中对解除权认定模糊,或是遇到行使受阻、解除纠纷,别让模糊认知耽误维权,立即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将为你精准拆解问题,帮你守住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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