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故意伤害的案子怎样撤销
故意伤害案分自诉和公诉两种情况。
若是自诉案件,依据《刑事诉讼法》规定,自诉人在宣告判决前,可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撤回自诉。即双方达成和解协议,自诉人向法院提交撤诉申请,经法院审查同意后,案件撤销。
要是公诉案件,一般无法由被害人撤销。因为这类案件侵害的不仅是被害人权益,还破坏了社会秩序和法律尊严。不过,若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检察院可作出不起诉决定。另外,存在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等《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情形之一的,公安机关应当撤销案件,检察院应不起诉。
二、故意伤害的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故意伤害罪的立案标准为,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达到轻伤及以上程度的,予以立案追诉。
根据相关规定,判断是否构成轻伤,需依据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由专业的鉴定机构进行鉴定。如果造成轻微伤,不构成犯罪,但可能面临治安处罚,比如拘留、罚款。
若行为人主观上具有伤害他人的故意,客观上实施了伤害行为,并且造成他人轻伤以上后果,就涉嫌构成故意伤害罪。犯此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三、故意伤害的加重情形都有哪些
故意伤害的加重情形主要包括以下方面。一是结果加重,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二是主体方面,行为人是累犯的,应从重处罚。三是行为方式恶劣,使用特别残忍手段,如毁容、挖眼等,会加重处罚。四是伤害对象特殊,对老、幼、病、残、孕等弱势群体实施伤害,会被酌情从重。五是在特定场所犯罪,在公共场所当众实施伤害行为,社会影响恶劣,会加重刑罚量。司法实践中,法官会综合考量各因素确定最终量刑。
关于故意伤害的案子怎样撤销,不少人还会追问两个关键细节:一是故意伤害案撤销后,会不会留下案底?案底对个人后续就业、子女升学等可能产生影响,这是大家格外在意的;二是若双方达成和解,故意伤害轻伤案件是否必然能撤销?实际中,撤案需结合案件危害程度、是否属轻微情节等综合判断,并非所有和解都能实现撤案。如果您正处理故意伤害案件的撤销事宜,或是对撤案条件、案底影响等问题仍有困惑,别再靠模糊信息摸索。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能帮您理清具体流程与细节,给出针对性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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