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买卖房屋合同何时生效
一般情况下,买卖房屋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时生效。若合同中约定了生效条件或期限,则自条件成就或期限届至时生效。
依据法律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法律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房屋买卖合同若不存在法定无效情形,如欺诈、胁迫损害国家利益、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利益等,且双方具有相应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合同通常在签订时即具有法律效力。不过,合同生效并不等同于房屋所有权转移,房屋所有权转移需办理产权登记。
二、买卖房屋合同不合理怎么办理
若房屋买卖合同不合理,可采取以下措施。若合同存在显失公平情形,受损害方可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合同。显失公平指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合同权利义务明显违反公平、等价有偿原则。
若合同部分条款不合理,可与对方协商变更,签订补充协议对不合理条款进行修改。协商时要留存好相关沟通记录。
若协商不成且符合法定撤销或解除条件,可通过诉讼或仲裁途径解决。向法院或仲裁机构提供合同不合理的证据,由其依法裁判。在处理过程中,要注意行使权利的时间限制,如撤销权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三、买卖房屋合同未付款生效吗
买卖房屋合同未付款一般是生效的。合同生效需满足行为人具有相应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等条件。付款是合同履行行为,并非合同生效要件。
若合同中无特别约定以付款为生效条件,双方就房屋买卖达成一致,签订合同,合同即成立生效。一方未付款构成违约,另一方有权依据合同约定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如支付违约金、继续履行付款义务等。所以,未付款不影响合同效力,仅涉及违约问题。
当我们明确买卖房屋合同何时生效后,还有几个易被忽略的关键关联问题值得关注:比如合同生效后,房屋产权是否立即转移?实际上,生效的房屋买卖合同仅产生债权效力,产权转移需完成过户登记;再比如,若合同约定“付清尾款后生效”等附条件条款,生效时间会随条件达成而确定。此外,若合同存在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如小产权房买卖)等情形,即便签订也可能无效。如果您对房屋买卖合同生效后的产权过户流程、附条件合同的效力认定,或是自身合同的有效性存疑,不妨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让专业法律人士为您精准解答,避免后续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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