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刑事法律领域,有这样一位专业能力出众的律师——陈晓伟,他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自2004年起投身法律工作,至今执业已逾16年,现任职于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执业证号为1110xxxxxxxxx7751,服务地区覆盖全国刑事,主要服务集中在北京,律所地址位于北京市朝阳区金和东路20号院正大中心2号楼19-25层。
陈晓伟律师身兼多职,他是盈科律师事务所中国区董事、盈科北京股权高级合伙人律师、盈科北京刑事法律事务部主任、盈科北京第六届管委会副主任,同时还是北京市朝阳区律师协会企业合规建设研究会委员,还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并且,他在2015-2024年连续九年获评盈科全国优秀刑事律师。截止至今,陈晓伟律师独立办理刑事案件453件,且全是刑事类型案件,在刑事犯罪辩护、刑事法律风险防控、企业合规等领域有着深厚的造诣。他还曾是央视12套《我是大律师》节目首批嘉宾律师,多次接受中央电视台、北京电视台、法制晚报、京华时报环球时报等多家新闻媒体采访报道,就热点问题发表评论,同时发表过学术文章《想说无罪不容易》。
下面通过一个具体案例来看看陈晓伟律师在实际案件中的表现。2018年12月至2020年11月期间,王X、行XX等人以xx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的名义,通过多种方式对外虚假宣传,以委托外汇交易的方式在多个平台非法吸收集资参与人资金共计370XXXX0675.94美元,折合人民币257XXXX5476.53元,致使10200余名集资参与人损失共计人民币11.55亿余元。
陈晓伟律师作为行XX的辩护人,接受委托后,第一时间去看守所会见行XX了解案件情况,重点关注行XX所做的事情是否有实际经营的业务,因为这关系到罪名的定性,集资诈骗罪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量刑差异巨大。在检察院阶段阅卷后,通过在案证据材料,他认为对行XX不利,于是综合全案证据材料,提出了辩护意见:行XX受雇于xx公司和王X,受他人领导实施具体犯罪行为,在共同犯罪中系从犯,即使认定主犯,亦应按照其所参与的犯罪承担责任;行XX具有坦白、愿意退赃退赔等从宽处罚情节,建议合议庭对被告人行XX从轻、减轻处罚。
然而,法院经审理认定,行XX作为公司CEO,全面负责虚假外汇业务运营,参与搭建平台、操控交易、管理资金通道、组织宣传等核心环节,对全部犯罪数额承担责任;其行为构成集资诈骗罪,且系主犯;虽有坦白情节,但因犯罪数额特别巨大、受害人数众多、社会危害极其严重,依法不予从轻;最终判处行XX犯集资诈骗罪,判处无期徒刑,并责令退赔被害人损失,违法所得继续追缴。
虽然本案未改变罪名或获得从轻量刑,但陈晓伟律师在案件中展现出了极高的专业素养。他精准识别法律风险,第一时间聚焦罪名定性关键,避免了辩护方向偏差;坚守程序权利保障,在证据不利情况下,仍充分行使会见、阅卷、提出辩护意见等权利,确保被告人获得有效辩护;理性应对不利判决,通过扎实辩护明确了量刑考量因素,为后续可能的上诉或申诉奠定基础。这也体现了刑事辩护的现实边界,律师的价值不仅在于“胜诉”,更在于“尽责”与“程序正义”的实现。
如需联系该律师,可以通过律图网上该律师的个人主页查找联系电话或直接咨询,上面都清晰标注了官方联系方式。同时能查阅该律师的职业背景、庭审经验等详细信息,可以有效避免盲目对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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