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婚姻家庭 > 家事纠纷 > 婚姻撤销办理程序是怎样的

婚姻撤销办理程序是怎样的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6 · 6084人看过
导读:1、当事人提供本人的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要求撤销婚姻的书面申请、能够证明受胁迫结婚的证明材料。工作人员查验上述规定的证件和证明材料。2、当事人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填写《撤销婚姻申请书》3、当事人宣读本人的申请书,婚姻登记员作监誓人并在“监誓人”一栏签名。

婚姻撤销办理程序是怎样的


当事人要是想要撤销婚姻的话,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同时要符合法律规定可撤销婚姻的情况,那么才有可能撤销婚姻。而这其中,大家也要了解婚姻撤销办理程序是怎样的,接下来,律图小编为你详细介绍一下这个问题。

一、婚姻撤销办理程序是怎样的

(一)受理撤销婚姻范围:

申请人受胁迫在本登记处办理了结婚登记。除受胁迫结婚之外,以任何理由请求宣告婚姻无效或者撤销婚姻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二)受理撤销婚姻申请的条件:

1、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2、受胁迫的一方和对方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签署双方无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问题的声明书;

3、申请时距结婚登记之日或受胁迫的一方恢复人身自由之日不超过1年;

(三)申请撤销婚姻应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

1、本人的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2、要求撤销婚姻的书面申请;

3、公安机关出具的当事人被拐卖、解救证明,或者人民法院作出的能够证明当事人被胁迫结婚的判决书

(四)办理程序:

当事人备齐证件、证明材料后,亲自到原办理该结婚登记的机关提出申请。

申请人提交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初审,填写《撤销婚姻申请书》-→登记员受理、审查申请人提交的证件、证明材料、声明书- →婚姻登记机关拟写撤销决定,报所属民政部门批准-→符合撤销婚姻条件的,民政部门批准,并印发撤销决定-→婚姻登记机关将撤销决定送达当事人双方,并在婚姻登记机关公告栏公告30日。

二、婚姻撤销有时间限制么

婚姻法》第十一条同时规定,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关于婚姻撤销办理程序,律图小编已经在上文中做出了讲解。这其中也是需要提供相应的材料,当然满足条件是肯定的。否则的话,最后法官也是不会撤销婚姻的。而各位当事人也要注意了,并不是在任何时候都是可以申请撤销婚姻的。为了稳定婚姻关系,法律规定申请撤销婚姻的也是要在一定的时间内做出。更多相关知识您可以咨询律图浙江律师

网站地图
延伸阅读:

更多#家事纠纷相关

加载更多
更多

家事纠纷最新文章

遇到家事纠纷问题?
律图专业律师 处理更可靠
快速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