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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认定书是否存在失效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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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12.07 · 1428人看过
导读:工伤认定书一般不存在失效期限。它是劳动行政部门对职工工伤与否的行政确认书面决定,作出且生效后效力持续。特殊情况是,若对工伤认定决定不服申请复议或诉讼,原决定被撤销则失效;有新证据证明认定错误也可能改变结果。正常情况下,有效作出的工伤认定书是职工享受工伤待遇的重要依据,无自然失效期限。
工伤认定书是否存在失效期限

一、工伤认定书是否存在失效期限

工伤认定书一般不存在失效期限。

工伤认定书是劳动行政部门依据法律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予定性的行政确认行为的书面决定。一旦作出且生效,其效力通常是持续存在的。

不过,存在特殊情况。如果用人单位或工伤职工等对工伤认定决定不服,可在规定时间内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若经过复议或诉讼,原工伤认定决定被依法撤销,那么该工伤认定书就失去效力。此外,若后续出现新证据能证明工伤认定存在错误,也可能启动纠错程序,使原工伤认定结果改变。但在正常情况下,有效作出的工伤认定书没有自然失效的期限,是职工享受工伤待遇的重要依据。

二、工伤认定书有了停工留薪满能离职吗

停工留薪期满,员工可以离职。工伤职工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受《劳动合同法》等法律调整。

停工留薪期是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期间。停工留薪期满,若员工不愿继续在该单位工作,有权利提出离职。

员工主动离职时,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可获得相应工伤待遇。如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级人民政府规定。不过,建议离职前与单位妥善沟通工伤待遇事宜,避免后续纠纷,必要时可通过劳动仲裁等途径维权。

三、工伤认定书应交付给哪一方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后,应将工伤认定决定书送达受伤害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用人单位。

送达工伤认定书至受伤害职工或其近亲属,是保障其知晓认定结果,以便在认定为工伤的情况下,依法享受相应工伤保险待遇,如医疗救治、停工留薪期工资、伤残补助等。而送达用人单位,是因为单位在工伤处理中也负有一定责任和义务,例如在职工工伤治疗期间需按规定支付工资等。若双方对工伤认定决定不服,均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所以,工伤认定书需同时交付受伤害职工(或其近亲属)和用人单位。

我们常疑惑工伤认定书是否存在失效期限,其实认定书本身一般无固定失效期,但拿到后需关注两个关键时效:一是劳动能力鉴定申请期限,各地多要求医疗终结后一定时间内提出,逾期可能影响伤残等级评定;二是工伤赔偿仲裁时效,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算,错过可能丧失胜诉权。若您已取得工伤认定书,却不清楚何时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如何计算赔偿时效,或是对认定书效力有疑问,别等时效过期再着急。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让专业法律人士帮您梳理流程、规避风险,及时维护工伤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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