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时宅基地属于谁
宅基地所有权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离婚时不存在分割所有权问题。离婚涉及的通常是宅基地上房屋权益及宅基地使用权。
若房屋是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建造,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协商分割,协商不成,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判决。对于宅基地使用权,若双方都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且符合申请条件,可主张继续使用;若一方户口已迁出本集体经济组织,可能无法继续享有使用权。
实践中,法院一般先处理房屋,基于“房地一体”原则,确定房屋归属后,宅基地使用权随房屋归属确定,但最终仍要符合相关法律和政策规定。
二、离婚时宅基地建房如何分
离婚时宅基地建房分割需区分不同情况。若建房是夫妻婚后共同出资所建,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先协商分割,协商不成,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若宅基地是以一方婚前财产申请取得,建房也是一方或其家人出资,且房屋登记在该方名下,一般认定为该方个人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分割,但对于婚后共同还贷及增值部分,获得房屋一方应给予对方补偿。
若建房是家庭共有财产,涉及其他家庭成员权益,离婚诉讼中一般不直接处理,需先进行析产诉讼,确定夫妻在房屋中所占份额后再进行分割。
三、离婚时宅基地会被分割吗
离婚时宅基地一般不会被分割。宅基地所有权归集体,夫妻仅拥有使用权,不能对所有权进行分割。
不过,宅基地上的房屋若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分割房屋。实践中,法院通常会根据实际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房屋归属,获得房屋一方给予另一方相应补偿。若双方都不主张房屋所有权,可对房屋拍卖、变卖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若离婚后一方无宅基地居住,符合申请条件的可向集体申请新的宅基地。
离婚时宅基地属于谁,核心要明确其集体所有制属性。个人仅享有使用权,而非所有权。不过,宅基地上建造的房屋若属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需结合房屋归属确定宅基地使用权的实际使用人:若房屋判归本集体成员一方,其可继续使用宅基地;若归非集体成员一方,通常需协商补偿或按当地规定处理。此外,离婚时宅基地上房屋的增值分割、是否符合分户申请宅基地的条件等细节,常让人混淆。若您正面临离婚宅基地相关困惑,或是想了解房屋与宅基地分割的具体操作、补偿标准等问题,别犹豫,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让专业法律人士为您精准解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