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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房子还是共同名字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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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12.06 · 2049人看过
导读:离婚后房子仍为双方共同名字,处理方式如下:依离婚协议,明确归属一方后对方拒绝过户,可凭协议起诉要求协助,胜诉可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判决离婚的,持判决书可办过户;双方对房产归属有争议且未处理,可先协商重新分割,协商不成向法院起诉,法院判决后依判决过户。
离婚后房子还是共同名字怎么办

一、离婚后房子还是共同名字怎么办

离婚后房子仍为双方共同名字,需依据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处理。若离婚协议明确房子归属一方,另一方应配合办理过户。若对方拒绝,可凭协议向法院起诉,要求其履行协助过户义务,胜诉后可申请强制执行

若通过法院判决离婚判决书会明确房产归属,可持判决书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过户。

若双方对房产归属有争议且未处理,可协商重新分割,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判决房产归属,之后再依判决过户。

二、离婚后房子归一方还需要过户房屋吗

离婚后房子归一方通常需要办理过户手续。若双方协议离婚,离婚协议中明确房产归属,获得房产一方应及时办理过户,以保障自身对房屋的物权,避免原配偶擅自处置房屋带来风险。若通过法院判决或调解离婚,判决书或调解书已确定房屋归属,虽判决或调解生效时物权即发生转移,但从交易安全性及后续处分便利考虑,也建议办理过户。办理过户需准备相关材料,如身份证离婚证、离婚协议或判决书等,前往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完成过户后,房屋产权才完全转移至一方名下。

三、离婚后房子归一方不想还贷咋办

离婚后房子归一方却不想还贷,可按以下方式处理。若该房产存在银行贷款,且在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中已明确房产归属及还贷责任,不想还贷一方若不履行,银行有权追究其还款责任,因其为贷款合同当事人

若因经济困难等合理原因不想还贷,可与对方协商变更还贷安排,比如给予对方一定经济补偿,由对方承担后续贷款。若协商不成,不想还贷方擅自停止还贷,银行可能会起诉,若败诉,房产可能被拍卖执行。若因对方原因不想还贷,可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按约定承担还贷义务。

当遇到离婚后房子还是共同名字怎么办的情况时,很多人会困惑后续的产权处置细节。比如若双方协商一致分割房产,该如何办理过户手续?是否需要先完成析产登记?如果一方想出售房屋,另一方不同意签字该怎么处理?还有,若房子仍有未还清的房贷,分割时是否需要先结清贷款?这些实操问题往往需要结合离婚协议、房屋产权证明等具体材料判断。如果您正面临此类困扰,想了解过户流程、析产要求或纠纷解决办法,别错过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可针对性为您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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