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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案件是否可以约定管辖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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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12.06 · 1383人看过
导读:离婚案件不可以约定管辖。因为只有合同或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当事人能书面协议选择管辖法院,离婚纠纷属人身关系纠纷,不适用此规定。离婚诉讼一般向被告住所地法院提起,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特殊情形下可由原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
离婚案件是否可以约定管辖吗

一、离婚案件是否可以约定管辖

离婚案件不可以约定管辖。根据法律规定,只有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纠纷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管辖,但不得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而离婚纠纷涉及人身关系,不属于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不适用协议管辖的规定。离婚诉讼一般应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存在特殊情形的,也可由原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

二、离婚案件是否能缺席审判

离婚案件一般要求当事人亲自到庭,但存在特殊情况时可缺席审判。若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法院可缺席判决。不过,如果是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按撤诉处理。

因离婚案件涉及身份关系,需当事人表达真实意愿,所以法院通常会谨慎处理缺席审判。若被告下落不明,法院会先公告送达诉讼文书,公告期满被告仍未到庭的,可缺席审理并判决。但在缺席审判时,法院依然会依据事实和法律,就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进行审查和裁判,以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

三、离婚案件是否可以申请仲裁

离婚案件不可以申请仲裁。仲裁是指将争议提交给争议之外中立的第三方,由其对当事人的纠纷居中调解并作出裁断的行为。婚姻关系涉及身份关系,具有很强的人身属性。根据法律规定,仲裁范围是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而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不能仲裁。离婚案件中不仅涉及财产分割,更重要的是涉及夫妻身份关系的解除,这类纠纷不适合通过仲裁解决。离婚纠纷可以通过协议离婚婚姻登记机关办理,也可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离婚案件是否可以约定管辖是不少当事人关注的法律问题,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离婚诉讼适用法定管辖原则,双方不能通过协议约定管辖法院。不过实践中,很多人会遇到新的困惑:比如一方长期在外地居住,该向哪个法院起诉?涉及异地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权归属时,管辖法院的选择对案件审理是否有影响?若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原告可向自己住所地法院起诉;涉外离婚案件的管辖还存在特殊规则。如果您对离婚案件的管辖认定、具体起诉法院的选择,或结合自身情况的管辖适用仍有疑问,别犹豫,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让专业法律人士为您精准解答,帮您理清诉讼流程的关键第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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