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夫妻共同债务写入民法典后如何界定
《民法典》对夫妻共同债务的界定有明确规则。
首先,共债共签原则,即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债务,属夫妻共同债务。比如夫妻一起在借款合同上签字,那该债务就是共同债务。
其次,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债务,一方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开支所借债务,属于共同债务。像为日常买菜、孩子教育费用等借款。
最后,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债务,原则上不是共同债务,但债权人能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基于夫妻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例如一方以个人名义借大额款项用于夫妻共同经营的店铺,也认定为共同债务。
总之,判断是否为夫妻共同债务,要综合考虑意思表示、用途等因素。
二、夫妻共同债务判决执行如何进行
夫妻共同债务判决执行按以下步骤进行:
首先,债权人拿到生效判决后,在法定期限内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需提交执行申请书、生效法律文书等材料。
然后,法院受理申请后,会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其在指定期间履行义务。同时,法院会通过网络查控系统查询夫妻双方名下的财产,如银行存款、房产、车辆等。
对于查找到的财产,法院有权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若被执行人仍不履行义务,法院可对被查封、扣押的财产进行拍卖、变卖,以所得价款清偿债务。
若夫妻双方对债务承担有约定,但该约定不能对抗债权人,执行中仍可对夫妻双方财产进行执行。另外,执行过程中,双方可达成执行和解协议,按协议履行。
三、夫妻共同债务司法裁判如何执行
夫妻共同债务司法裁判的执行,遵循以下要点:
执行财产范围:可执行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和各自的个人财产。共同财产先予执行,不足部分再执行个人财产。
执行程序启动:债权人拿到生效裁判后,可在规定时效内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对夫妻双方的执行:法院可对夫妻双方采取查询、冻结、划拨存款,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财产等措施。还可限制出境、在征信系统记录、通过媒体公布不履行义务信息等。
执行异议处理:若夫妻一方认为执行行为错误,可提出执行异议。法院审查后,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夫妻共同债务写入民法典后如何界定,是不少人处理婚姻债务纠纷时最关注的核心问题。除了明确的“共债共签”“家庭日常生活所需”等界定规则外,实践中常伴随两个关键疑问:一是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举债,若用于家庭生活,举证责任该由谁承担?二是若另一方主张债务非共同债务,需提供哪些有效证据才能对抗债权人?这些细节直接影响债务认定与财产权益。若您正面临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困惑,或是对举证、清偿等后续问题有疑问,点击网页底部“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可帮您精准梳理,避免权益受损。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