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劳动纠纷 > 劳动合同 > 见习期需要签订劳动合同吗?

见习期需要签订劳动合同吗?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3.04 · 72839人看过
导读:法律规定,只签订试用期合同的,试用期不成立,该“试用期”即为劳动合同期限。显然,试用期内不签劳动合同或只签试用期合同,企业本来是想防止被“套牢”,实际上恰好被“套牢”,因此,此种做法不可取。正确做法应是同新进员工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中包含试用期的内容。

见习期需要签订劳动合同吗?

高校毕业生在最后一年一般是需要到用人单位进行实习的,这段期间有的称为实习期也有叫做见习期的。那么在见习期,单位需要与应届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吗?不少人都有这样的疑问。下面就让律图小编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见习期需要签订劳动合同吗

见习期是对应届高校毕业生进行业务适应及考核的一种制度,我国自上世纪50年代起以行政规章的形式开始实行见习期制度。随着时间的推移和市场经济的发展,虽然国家并没有明文废止见习期制度,但高校毕业生由国家分配工作的制度已经基本消亡,由计划经济的 “指令分配”变为市场经济的“供需见面及双向选择”。高校毕业生与企业通过市场招聘等双向选择建立的劳动关系,受现行劳动法法规和保障政策的调整,用人单位无法以见习期制度为由免除法定义务和责任。从2008年1月1日起,凡是中国境内的企业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都应当按照 《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的劳动合同

在校学生不是广义劳动法中合法的劳动者主体,其提供劳动,双方形成的是劳务关系而不是劳动关系。对劳务关系的建立形式我国目前尚无明确的法律规定,所以在此期间公司可以不签订书面合同。

二、试用期合同怎样签

在求职过程中,碰到用人单位要求先试用,后签约,有的要求试用半年或一年,然后决定是否签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并具备以下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二)工作内容;

(三) 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四)劳动报酬;

(五)劳动纪律;

(六)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

(七)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同时,第十三条规定,经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等项内容。

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劳动合同期限在6个月以内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5日;劳动合同期限在6个月以上1年以内的,试用期不得超过30日;劳动合同期限在1年以上两年以内的,试用期不得超过60日;劳动合同期限在两年以上的,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如果劳动合同的试用期超过期限的,劳动者可以要求变更相应的劳动合同期限,或者要求用人单位对超过的期限,按照非试用期工资标准支付工资。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变更劳动合同期限,或者按照非试用期的工资标准支付工资。劳动合同只约定试用期,未约定劳动合同期限,劳动者要求约定期限的,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协商确定劳动合同期限。

总的说来,自用工之日起,企业就应该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并可以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内,企业随时可以根据《劳动法》第二十五条,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同样可以依据《劳动法》第三十二条规定,随时终止劳动关系。

因此,如果企业提出先试用再签约的要求,劳动者应该按照上述规定, 要求企业先签约再试用,以免自己的权益被侵犯。

因为应届毕业生此时尚未毕业取得毕业证,因此是不具有劳动者的主体资格的,法律规定这样见习期的时候是不能签订劳动合同。不过也不是说就不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同时此时单位需要与学生签订三方协议或者劳务协议,更多相关问题您可以咨询律图律师

网站地图
延伸阅读:

更多#劳动合同相关

加载更多
遇到劳动合同问题?
律图专业律师 处理更可靠
快速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