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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诉讼中的视听资料如何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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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12.05 · 1047人看过
导读:离婚诉讼中使用视听资料作为证据,要注意:保证合法性,不能以侵害他人权益或违法方法获取;具备真实性,提供原始载体或有佐证,内容未被篡改;与待证事实有关联,如证明出轨要有相关清晰内容。庭审时在举证期限内提交并播放展示,准备文字版说明标注关键时间点供法官查看。
离婚诉讼中的视听资料如何使用

一、离婚诉讼中的视听资料如何使用

在离婚诉讼中,视听资料作为法定证据形式之一,使用时需注意以下方面。

首先,要保证视听资料的合法性。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视听资料,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比如,不能在他人住宅内私自安装录音录像设备获取资料。

其次,视听资料要具备真实性。提交时应提供原始载体,若无法提供,需有其他证据佐证。内容应未被剪辑、篡改,保持原始状态。

再者,视听资料要与待证事实具有关联性。比如要证明对方出轨,视听资料内容需清晰反映出轨相关情况。

在庭审中,需在举证期限内向法院提交视听资料,并进行播放展示。同时,要准备文字版说明,对关键内容标注时间点,方便法官查看。

二、离婚诉讼中还能否申请撤诉

离婚诉讼中可以申请撤诉。在法院宣判前,原告都可向法院申请撤诉,是否准许由法院裁定。

若存在以下情形,法院可能不准许撤诉:被告反诉且案件需继续审理;撤诉可能损害国家、集体或他人合法权益;撤诉是受胁迫作出等。

申请撤诉需向法院提交撤诉申请书,法院审查符合条件会作出准予撤诉裁定,诉讼程序终结。若法院不准许撤诉,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法院可缺席判决

三、离婚诉讼中法院被执行人怎样处理

在离婚诉讼中,若一方成为法院被执行人,需区分情形处理。若因拒不履行离婚判决中确定的财产分割子女抚养费支付等义务成为被执行人,法院会采取执行措施。首先会查询其名下财产,如银行存款、房产、车辆等,可冻结、划拨存款,拍卖、变卖房产、车辆等。若被执行人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可能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会被追究刑事责任。若被执行人确实无履行能力,法院会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待其有财产可供执行时恢复执行。被执行人应积极配合执行,与申请执行人协商制定可行的履行计划,避免被采取更严厉的执行措施。

离婚诉讼中的视听资料如何使用,除了要明确其提交的法定形式(需注明来源、时间、地点),还要关注两个关键延伸问题:一是合法性认定。未经对方同意在其私人领域(如住宅私密空间)录制的内容,可能因侵犯个人隐私权被排除;二是证明力审查。若视听资料存在剪辑、篡改痕迹,或无法清晰反映待证事实(如无法辨认对话双方身份),则难以作为定案依据。此外,若涉及子女抚养权相关的视听资料,还需符合未成年人保护的相关规定。如果您在筹备离婚诉讼时,对视听资料的录制规范、合法有效性存疑,或是不知道如何通过此类证据支撑自身诉求,别犹豫,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针对性解答,帮您理清证据使用的核心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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