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隆银律师毕业于本科院校,拥有云南悟同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昭通市行政专业委员会委员、昭通市昭阳区人民法院特约调解员等头衔,还获得过云南悟同律师事务所“优秀律师”荣誉。2011年,他以远超合格线的成绩取得国家法律职业资格A证。在成为专职律师前,他先在大型企业法务部门任职两年,后进入检察机关从事案件审核工作一年多。这种“企业+检察”的多元经历,让他对实务痛点有更深刻的理解。2014年9月,他正式取得律师执业资格证,2015年9月加入云南悟同律师事务所,2019年3月晋升为合伙人。他主办各类案件两百余件,业务聚焦刑事辩护、婚姻家事纠纷、侵权责任纠纷、合同纠纷四大板块。他对《刑法》《民法典》等核心法律条文及司法解释动态、案件办理流程规范十分熟悉,能为复杂案件制定“定制化”解决方案。在服务中,他注重“专业度”与“温度”结合,用通俗易懂的语言与当事人沟通。
下面介绍他主办的一起故意伤害罪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案例背景:2018年4月,被告人王X与被害人杨XX因本村公路修建事宜产生邻里矛盾。20日13时许,王X先与杨XX丈夫争执,杨XX赶到后双方互相辱骂推搡,王X将杨XX下门牙两颗打落,经鉴定为轻伤二级。案发后,王X虽送医并支付部分医疗费,但双方就后续赔偿未达成一致。杨XX委托程隆银律师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王X赔偿各项经济损失15614.16元。庭审中,王X否认殴打事实,其辩护人以“指控故意伤害罪证据不足”为由请求宣告王X无罪并拒绝赔偿。
律师作用:接受委托后,程隆银律师制定了“刑事追责与民事索赔并行”的维权策略。刑事层面,他重点梳理全案证据链,包括被害人陈述、被告人供述、证人证言、住院病历、鉴定书等,形成完整证据闭环,反驳了被告人及辩护人“无罪”的辩解。民事层面,他精准核算各项赔偿项目,提交相关票据等证据,同时考虑到被害人杨XX的过错,认可法院划分赔偿责任。
案件结果:法院审理后认为,王X构成故意伤害罪,鉴于其有自首等情节,依法对其从轻处罚并宣告缓刑。同时,王X需依法赔偿杨XX经济损失,结合被害人过错程度减轻其民事赔偿责任。最终,法院判决王X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赔偿杨XX各项经济损失共计9184.11元(扣除已支付的1580.16元,还需支付7603.9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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