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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绍他人卖淫的立案标准是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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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12.03 · 1591人看过
导读:《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指出,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如介绍二人次以上卖淫、介绍已满十四周岁未满十八周岁未成年人卖淫、被介绍卖淫者患有严重性病等情形应予立案追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九条规定,介绍他人卖淫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等,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介绍他人卖淫的立案标准是啥

一、介绍他人卖淫的立案标准是啥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1.介绍二人次以上卖淫的;2.介绍已满十四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卖淫的;3.被介绍卖淫的人患有艾滋病或者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4.其他介绍卖淫应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九条规定,介绍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二、介绍他人卖淫几次可以定罪

根据法律规定,介绍他人卖淫,只要实施一次就可能定罪。不过,司法实践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般会予以立案追诉:介绍二人以上卖淫;介绍未成年人、孕妇、智障人员、患有严重性病的人卖淫;一年内曾因介绍卖淫行为被行政处罚,又实施介绍卖淫行为;造成被介绍卖淫的人自残、自杀或者其他严重后果;其他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介绍卖淫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三、介绍他人卖卡主动投案会怎样处理

介绍他人卖卡可能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罪名。若主动投案,依据法律规定,可认定为自首。 自首是法定从轻、减轻处罚情节。对于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司法机关会综合考虑犯罪事实、情节、危害后果以及自首的具体情况来量刑。若介绍卖卡行为危害较小、情节较轻,且主动投案如实供述,可能会被从轻处罚甚至不起诉;若行为造成严重后果,但有自首情节,也会在量刑时予以从轻考量。总之,主动投案是正确选择,能体现悔罪态度,争取更有利的处理结果。

当提及介绍他人卖淫的立案标准是啥时,要知道这一行为有着明确法律规定。一旦介绍二人以上卖淫,或者介绍已满十四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卖淫等情况,就会予以立案追诉。介绍他人卖淫不仅损害社会风气,还违反法律。要是有人还想进一步了解介绍他人卖淫的定罪量刑,或者相关法律程序等问题,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吧。专业法律人士会依据具体情况,为您详细解答,让您清楚掌握相关法律知识,避免陷入法律风险之中,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和社会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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