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侦查羁押期间可以取保候审吗
在侦查羁押期间,符合一定条件的可以取保候审。
一般情况下,如果犯罪嫌疑人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或者是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可申请取保候审。
同时,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也可以取保候审。
然而,若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则不能取保候审。
总之,侦查羁押期间能否取保候审需综合多方面因素判断,由侦查机关根据具体情况决定。
二、侦查羁押期限是如何计算的
侦查羁押期限的计算较为复杂。一般而言,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这是基本期限。
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若存在特殊原因,在较长时间内不宜交付审判的特别重大复杂的案件,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报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延期审理。
对于以下案件,在上述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
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依照前款规定延长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二个月。
三、侦查羁押期限有多久
侦查羁押期限依案件情况而定。一般案件,不得超过2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1个月。对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以及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在上述3个月基础上,可再延长2个月。对可能判处10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依照前述规定延长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2个月。此外,因为特殊原因,在较长时间内不宜交付审判的特别重大复杂的案件,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报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延期审理。
在了解侦查羁押期间是否可以取保候审这个问题后,我们来进一步拓展。若案件处于侦查羁押阶段,犯罪嫌疑人或其家属成功申请取保候审,后续还需遵守一系列规定,比如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等。同时,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传讯的时候应当及时到案。要是违反相关规定,可能会被取消取保候审,重新羁押。你对于侦查羁押期间取保候审还有其他疑问吗?比如具体的申请流程、需要准备哪些材料等。若有,不要错过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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