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设工程合同解除后怎样结算
建设工程合同解除后,结算方式分两种情况。若已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合格,发包人应按约定支付相应工程价款。对于修复后合格的,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修复后仍不合格,承包人无权请求支付工程价款。
若建设工程不合格且无法修复,发包人可要求承包人返还已支付工程款,承包人应返还。此外,若一方对合同解除有过错,应赔偿对方因此遭受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各自承担相应责任。合同有约定违约金等违约条款,违约方需按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二、建设工程合同垫资有效吗
建设工程合同垫资一般有效。当事人对垫资和垫资利息有约定,承包人请求按照约定返还垫资及其利息的,应予支持,但是约定的利息计算标准高于垫资时的同类贷款利率或者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部分除外。当事人对垫资没有约定的,按照工程欠款处理。当事人对垫资利息没有约定,承包人请求支付利息的,不予支持。所以,若建设工程合同中存在垫资条款,通常是受法律认可的,但利息约定要符合规定。
三、建设工程合同超造价10%咋处理
建设工程合同超造价10%,需依据合同约定和具体情况处理。若合同有关于造价调整的条款,按约定执行。如约定因工程变更等合理原因导致造价超一定比例可调整价款,就依此调整。
若合同无相关约定,双方可协商解决,重新确定工程价款及支付方式。若协商不成,一方可向法院或仲裁机构申请确定。若超造价是因一方违约所致,如施工方擅自变更设计增加成本,违约方需承担违约责任。若是不可预见的客观因素,如材料价格大幅上涨,可根据公平原则分担损失。
建设工程合同解除后的结算问题至关重要。除了明确已完成工程的工程量及质量是否达标外,还涉及诸多细节。比如已购材料设备的归属及费用承担,若因合同解除导致这些材料设备无法继续用于该工程,如何确定其价值并结算费用。还有已施工部分的价款支付方式,是一次性结清还是根据工程进度分期结算等。这些复杂问题可能让您在合同解除后不知如何妥善处理结算事宜。若您对建设工程合同解除后的结算存在疑问,比如结算流程、费用争议等,别再烦恼,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详细解答,帮您理清结算的每一个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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