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开设赌场罪量刑情节严重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开设赌场罪“情节严重”认定标准如下:一是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3万元以上;二是赌资数额累计达到30万元以上;三是参赌人数累计达到120人以上;四是建立赌博网站后通过提供给他人组织赌博,违法所得数额在3万元以上;五是参与赌博网站利润分成,违法所得数额在3万元以上;六是为赌博网站招募下级代理,由下级代理接受投注;七是招揽未成年人参与网络赌博;八是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符合上述标准之一的,可认定为开设赌场情节严重,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二、开设赌场罪属犯罪集团吗
开设赌场罪不一定都属于犯罪集团。犯罪集团是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
若开设赌场行为由多人实施,且这些人有较为固定的组织形式、分工明确,以实施开设赌场犯罪为主要活动,具备犯罪集团的特征,那么可认定为犯罪集团。比如,有组织者、管理者、打手等分工,长期稳定地开设赌场进行违法活动。
但如果只是几个人偶尔一起开设赌场,没有形成稳定组织形式和分工,就不属于犯罪集团,可能构成一般共同犯罪或单独犯罪。是否构成犯罪集团需综合多方面因素判断,包括人员组成、组织架构、行为模式等。
三、开设赌场罪一般参与人员怎么判
开设赌场罪中一般参与人员的量刑需视具体情节而定。
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若认定为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从犯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比如只是偶尔参与赌场的一些辅助性事务,如帮忙打扫场地等。
对于情节较轻的一般参与人员,可能会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的幅度内量刑。若参与程度较低、获利较少等,有可能适用缓刑等非监禁刑。
但如果参与人员在赌场中起到了较为关键的作用,如负责组织部分赌局、拉拢客源等,就可能被认定为主犯,量刑会相对较重,可能会在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的幅度内判处刑罚。具体量刑由法院根据案件全部事实综合判定。
当探讨开设赌场罪量刑情节严重的认定标准是什么时,有诸多要点值得关注。比如,赌场的规模大小、参赌人数的多少、抽头渔利的数额等都是重要考量因素。若赌场长期运营且吸引大量人员参与赌博,抽头获利数额巨大,无疑会被认定为情节严重。另外,是否存在组织未成年人参与赌博等恶劣情节,也会加重对开设赌场罪的量刑。若您对这些认定标准的具体界定、相关法律条款的适用等还有疑问,别错过获取专业解答的机会。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详细解读开设赌场罪量刑情节严重的认定标准等相关法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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