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医疗事故鉴定申请回避的几种方式
医疗事故鉴定申请回避有两种方式。一是自行回避,即专家鉴定组成员在知晓自己存在法定回避情形时,主动向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组织者提出不参与该鉴定工作。二是当事人申请回避,包括口头和书面两种形式。当患者或医疗机构发现专家鉴定组成员有法定回避情形,如是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或者当事人的近亲属、与医疗事故争议有利害关系、与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鉴定时,可口头或书面向鉴定组织者提出让相关成员回避的申请。这两种方式旨在确保医疗事故鉴定的公正性和客观性。
二、医疗事故鉴定申请程序是怎样的
医疗事故鉴定申请程序分两种。一是卫生行政部门移交鉴定,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移交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二是医患双方共同委托鉴定,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共同书面委托医疗机构所在地负责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进行鉴定。当事人应按规定提交相关材料,如病历资料等。鉴定会由专家鉴定组进行,根据鉴定结果出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
三、医疗事故鉴定如何回避
医疗事故鉴定回避有自行回避和申请回避。自行回避指专家鉴定组成员认为自己有法定回避情形,主动退出鉴定工作。申请回避则是医患双方认为专家鉴定组成员有法定回避情形,向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提出申请,要求其回避。
法定回避情形包括是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近亲属;与医疗事故争议有利害关系;与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鉴定。医学会对当事人提出的回避申请,应审查并及时作出决定,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请人。通过回避制度可保证鉴定公正性。
当探讨医疗事故鉴定申请回避的几种方式时,这关系到鉴定的公正性与客观性。回避方式通常有自行回避,即鉴定人员主动意识到自身存在可能影响公正鉴定的情形而自行提出回避;还有申请回避,当事人若认为鉴定人员与案件有利害关系等,可向相关机构提出回避申请;另外还有指令回避,由相关管理部门根据具体情况,指令存在应当回避情形的鉴定人员回避。你是否在医疗事故鉴定相关事宜中遇到了关于回避方式的疑问呢?要是对医疗事故鉴定申请回避的具体操作、适用情形等还有不解,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详尽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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