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协议的效力是怎样的
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协议效力判断需考量多方面。首先,若协议符合民事法律行为有效要件,即行为人具相应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协议一般有效。
但要注意,向股东以外人转让股权,应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若未经此程序,协议效力不必然否定,其他股东可主张优先购买权,若其他股东不行使该权利,协议可继续履行。
此外,若存在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等情形,协议无效。同时,附生效条件或期限的股权转让协议,自条件成就或期限届至时生效。
二、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应该如何去转让
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对内转让即股东之间转让,只需双方订立股权转让协议,完成股权交割和公司登记变更即可。对外转让则需遵循严格程序,股东应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并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通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视为同意。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转让后,公司应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
三、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不同意股权转可以如何做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不同意股权转让,分对内转让和对外转让两种情况处理。
若股东向公司其他股东转让股权,无需其他股东同意,不同意的股东无法阻止。
若股东向公司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不同意的股东应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则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也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在探讨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协议的效力是怎样的这个问题时,我们知道其效力受多种因素影响。当协议依法成立,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损害他人利益等瑕疵时,便具有法律效力。比如转让方与受让方意思表示真实,且不存在恶意串通损害公司或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但如果存在一些特殊情形,协议效力可能会受到挑战。例如未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且未满足相应条件的,可能影响协议效力。若您对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协议的效力认定、协议履行中的风险防范等还有疑问,不要错过获取专业解答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详细剖析,为您的股权转让事宜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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