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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合同到期未续约,是否有权收取物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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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11.29 · 1201人看过
导读:物业合同到期未续约仍继续服务,有权收取物业费。在新物业服务人或业主接管前,原物业应继续处理服务事项并可请求付费,这基于公平和诚信原则。但业主若能证明物业未按约定服务,可要求减免。若业主大会明确不再续约,物业强行收费不合理,业主可通过协商、向业委会反映或诉讼等途径解决。
物业合同到期未续约,是否有权收取物业费

一、物业合同到期未续约,是否有权收取物业费

物业合同到期未续约,物业继续提供服务的情况下,有权收取物业费。 物业服务合同终止后,在业主或者业主大会选聘的新物业服务人或者决定自行管理的业主接管之前,原物业服务人应当继续处理物业服务事项,并可以请求业主支付该期间的物业费。这是基于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物业已实际提供服务,业主也享受了服务,就应支付费用。 不过若业主有证据证明物业未按约定或相关规定提供服务,可要求减免物业费。同时,业主大会若已明确表示不再续约,物业强行服务并收费不合理,业主可通过与物业协商、向业主委员会反映或诉讼等方式解决。

二、物业合同到期物业不走业主怎么办

物业合同到期后物业不走,业主可采取以下措施。首先,业主大会可书面要求物业限期撤离。若物业仍拒不退出,业主可向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投诉,由其责令物业限期改正,并处以罚款。 业主也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物业退出物业服务区域,移交相关资料和财物,并承担违约责任。在诉讼过程中,业主需提供充分证据,如物业合同、到期通知等。 此外,业主还可暂停向物业支付物业费,直至物业退出。在物业未退出期间,业主应注意保留相关证据,以便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三、物业合同到期可以解除物业公司吗

物业合同到期后,业主方可以解除与物业公司的服务关系。 业主大会有权决定选聘、解聘物业服务人。合同到期意味着双方的权利义务按原合同约定正常履行完毕,此时业主大会若对该物业公司服务不满意或有其他需求,可通过法定程序解聘。 具体而言,业主共同决定解聘物业服务人的,应提前六十日书面通知物业服务人,合同对通知期限另有约定的除外。在解除物业合同后,原物业公司应按约定和相关规定向业主委员会等交接物业相关资料和设施,退出物业服务区域。若物业公司拒不退出,给业主造成损失,需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物业合同到期未续约,关于是否有权收取物业费这一问题,想必大家已有所了解。但在此之后,还有一些相关情况值得关注。比如,即便合同到期未续约,若业主事实上仍接受了物业服务,物业可能会依据事实服务行为要求合理费用。同时,在这种情况下,双方的权利义务界定可能会变得更为复杂。要是业主对物业后续服务质量不满意,又或者对费用产生争议,该如何处理呢?如果您对物业合同到期未续约后的物业费收取问题,以及与之相关的服务质量、费用争议等方面仍有疑问,那就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吧,专业法律人士会为您提供精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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