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借款纠纷中担保人被执行顺序是啥
借款纠纷中担保人被执行顺序需分情况。若为一般保证,债权人应先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后,才可要求一般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因为一般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
若为连带责任保证,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发生当事人约定情形时,债权人既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连带责任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债权人选择执行谁无先后顺序限制。
此外,若同一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有约定按约定,无约定或约定不明,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债权人应先就该物的担保实现债权。
二、借款纠纷中多笔债务的诉讼标的额如何计算
借款纠纷中多笔债务诉讼标的额计算方式有多种。若各笔债务相互独立、无关联,诉讼标的额通常为各笔债务本金与相应利息之和。利息计算依约定,无约定或约定不明,自然人之间借款视为无利息,其他借款按法定标准。
若多笔债务存在关联,如后笔债务是前笔债务展期或部分还款后重新确认等,应综合考量。若债务有担保,担保范围内的金额也应计入诉讼标的额。若有部分还款,需从相应债务中扣除。计算时要提供借条、转账记录、还款凭证等证据,按实际情况准确计算诉讼标的额,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三、借款纠纷中担保人诉讼时效是多久
借款纠纷中担保人的诉讼时效需分情况来看。若当事人约定了保证期间,按约定执行,但不能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与之同时届满;未约定或约定不明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一般保证中,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的,从保证人拒绝承担保证责任的权利消灭之日起,开始计算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时长为三年。
连带责任保证中,债权人在保证期间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从债权人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之日起,开始计算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同样为三年。
在借款纠纷中,当涉及担保人被执行顺序时,情况较为复杂。一般来说,若存在多个担保人,首先要看担保合同中是否有关于担保顺序的明确约定。若没有约定,各担保人应承担连带责任,债权人可要求任何一个担保人承担全部担保责任。而且,担保人在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那么,如果担保合同约定了份额,但债务人无法足额偿还债务,各担保人按份额承担责任时又有哪些具体细节需要注意呢?对于担保顺序以及追偿等相关问题,您若还有疑问,欢迎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详细解答借款纠纷中担保人被执行顺序的相关困惑。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