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夫妻是否能互相离婚协议
夫妻能签订离婚协议。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不过,签订离婚协议并不意味着婚姻关系自动解除。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冷静期,任何一方反悔都可撤回申请。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再次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才发给离婚证,婚姻关系才解除。
二、夫妻是否能继承共同财产
夫妻间能相互继承对方的财产,但不是继承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中,先将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一般是平分,分割后属于被继承人的那部分财产才是遗产。配偶是法定继承中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在被继承人未留遗嘱的情况下,按照法定继承,生存一方有权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若被继承人留有合法有效的遗嘱,则按遗嘱内容进行继承分配。例如,夫妻共同有一套房产,一方去世,先分一半给生存方,剩余一半作为遗产,若按法定继承,生存方与其他第一顺序继承人(如子女、父母)共同参与分配这一半房产。
三、夫妻是否能办理离婚手续
夫妻当然能办理离婚手续,方式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
协议离婚,双方需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当事人应当持相关规定的证件和材料,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诉讼离婚,一方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由法院审理判决。法院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会准予离婚。
当探讨夫妻是否能互相离婚协议时,我们知道夫妻双方是可以自行签订离婚协议的。但要注意,这份协议并非随意就能生效。它需在双方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并经三十天冷静期且双方均未反悔后,才会成为办理离婚手续的重要依据。而且,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条款,会对双方今后的生活产生深远影响。要是你对离婚协议的具体内容拟定、生效条件,或者后续可能出现的变更等情况存在疑问,那就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吧。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详细解读,确保你在处理离婚相关事宜时心中有数,避免潜在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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