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成立与合同生效的先后顺序是什么
一般情况下,合同先成立,后生效。
合同成立是指当事人就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合意。根据《民法典》规定,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
合同生效则是指已经成立的合同具有法律约束力。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例如,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生效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至时生效。此外,某些合同需要办理批准等手续才生效。
所以通常先有合同的成立这一事实,在此基础上,满足生效条件后,合同才产生法律效力。
二、合同成立与生效有哪些条件
合同成立与生效条件不同。
合同成立条件:一是存在双方或多方订约当事人,且各方作出了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二是当事人意思表示达成一致,也就是经过要约和承诺阶段达成合意。例如,甲向乙发出购买某商品的要约,乙表示同意,合同即成立。
合同生效条件:首先,当事人需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合同行为一般无效;其次,意思表示真实,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再者,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比如,买卖毒品的合同因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而无效。合同成立是生效的前提,但成立的合同不一定生效,只有满足生效条件,合同才具有法律拘束力。
三、合同成立与有效的条件有哪些
合同成立需满足:存在双方或多方当事人;当事人就合同主要条款达成合意;采用要约、承诺方式订立合同。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一方已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合同也成立。
合同有效需具备:行为人具有相应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若合同存在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等情形,则合同无效。
在探讨合同成立与合同生效的先后顺序是什么这个问题时,相信大家对两者的基本概念已有清晰了解。一般来说,合同成立是合同生效的前提。合同成立后,并不必然生效,还需满足如主体适格、意思表示真实、内容合法等生效要件。若合同未成立,便不存在生效一说;而合同成立后,若不符合生效条件,也无法产生法律效力。比如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导致合同可撤销时,即便合同已成立,其效力也会受到影响。要是你对合同成立与生效的其他关联问题,像合同成立但未生效时的权利义务等还有疑问,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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