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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施工人如何追讨工程款民法典一百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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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11.28 · 1780人看过
导读:《民法典》虽无直接涉及实际施工人追讨工程款问题,但可参考相关司法解释。实际施工人追讨时,先收集合同、施工记录等证据证明施工事实及工程款数额。协商不成可诉讼,将转包人、违法分包人及发包人列为共同被告。法院审查确定责任主体及工程款数额,诉讼中还可申请财产保全,防止对方转移财产以保障判决执行。
实际施工人如何追讨工程款民法典一百条

一、实际施工人如何追讨工程款民法典一百条

《民法典》中并无一百条直接涉及实际施工人追讨工程款问题。实际施工人追讨工程款可参考相关司法解释规定。若发包人欠付转包人或违法分包人建设工程价款,实际施工人可向发包人主张在欠付范围内承担责任。实际施工人追讨时,首先要收集证据,如合同、施工记录、验收报告、结算凭证等,以证明施工事实及工程款数额。若协商不成,可通过诉讼解决。实际施工人可将转包人、违法分包人及发包人列为共同被告。法院会审查各方之间的合同关系、工程实际履行情况等,确定责任主体及应支付的工程款数额。在诉讼中,还可申请财产保全,防止对方转移财产,保障日后判决的执行。

二、实际施工人如何举证

实际施工人举证需围绕基础事实、合同履行、工程量及工程价款等方面进行。首先要证明基础事实,提供与转包、违法分包或借用资质相关的协议、聊天记录等,以证实自身实际施工人身份。其次,证明合同履行情况,提供施工日志、材料采购单、设备租赁合同、工人考勤记录等,表明实际投入人力、物力进行施工。再者,证明工程量,提交经发包方、监理方签字确认的工程量签证单、竣工图纸等。最后,证明工程价款,提供工程预算书、结算单、工程款支付凭证等,若双方未结算,可申请造价鉴定。证据需真实、合法且与案件有关联,多个证据形成完整证据链,增强证明力。

三、实际施工人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实际施工人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中的概念,指无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承包人。其认定标准如下:-合同无效:与发包人、转包人或违法分包人订立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因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而无效,如未取得相应资质、非法转包、违法分包等。-实际施工:实际投入资金、材料和劳力进行工程施工,组织工人、采购材料、租赁设备等,是工程的实际实施者。-独立核算:对施工过程中的成本、收支等进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承担施工过程中的风险。-突破合同相对性:在一定条件下,可突破合同相对性向发包人主张权利。司法实践中,需结合具体案件事实综合判断。

在探讨实际施工人如何追讨工程款时,依据民法典一百条有着明确的规定与指引。实际施工人追讨工程款,不仅关乎自身权益,更影响着建筑行业的健康发展。比如在追讨过程中,要注意收集各类证据,确保追讨有理有据。若遇到发包方以各种理由拖延支付,实际施工人该如何应对?又或者在复杂的转包、分包关系中,如何精准确定责任主体来顺利追讨工程款?这些都是实际施工人可能面临的棘手问题。如果您对实际施工人追讨工程款还有其他疑问,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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