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耀东律师毕业于西北政法大学,拥有学术型硕士学位,具备深厚的法学理论基础。他在陕西众致律师事务所执业,执业证号为1610xxxxxxxxx3373,主要为西安(核心地区)、咸阳的客户提供法律服务,联系地址是西安市未央区北二环东段陕西众致律师事务所西区215室。
执业至今,周耀东律师承办案件累计已超过347件,有着丰富的实务经验和深厚的实践积淀。他专注于民商事合同领域,成功办理相关案件147余件。尤其擅长处理建设工程、民间借贷、离婚、侵权责任、房屋买卖、劳动争议等案件,这类案件占比约70%。同时,在融资租赁、工伤、刑事(包括故意伤害、盗窃、诈骗、组织卖淫、知识产权犯罪等)、行政诉讼等细分领域,他也有丰富的实践经验。此外,在商事及执行领域,周耀东律师展现出突出的专业能力,承办案件达50余件,主要集中在票据追索、股东损害债权人利益、执行追加、债权人撤销权等方面,占比约30%,并且熟悉执行穿透诉讼、刑民交叉等关联案件的处理。
周耀东律师还担任着多个重要的社会职务,他是西安市灞桥区人民法院委派调解员、西安市未央区浐灞1号社区法律顾问、西安市未央区消防单位法律顾问。他始终坚持“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将在法律范围内最大化委托人的合法权益作为案件代理的终极目标。
下面为大家介绍周耀东律师主办的一个典型案例——诉股东因主体不适格对方撤诉案。
在A与B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中,A在2020年2月25日至2023年2月24日期间,以自己名义与B公司签订了为期36个月的房屋租赁合同,租了套内建筑面积510平方米的商铺用于儿童乐园经营。合同对租金、支付方式及保证金等都做了约定。A曾支付意向金,D支付过装修押金及租金。2020年3月26日,A与D共同设立了C公司。2021年5月15日,B公司与C公司签订补充协议,调整了租赁面积并确认了欠付租金数额。2021年9月1日,C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为D。2021年10月,C公司出具了《以物抵债承诺书》。B公司觉得多次催告后A没有经营意向,合同无法履行,且欠付租金等费用未支付,扣除押金后仍不能实现债权,A也没办理撤场手续和恢复原状,于是将A诉至法院,要求A支付租金240610元及资金占用利息损失。
在这个案件中,周耀东律师针对争议焦点展开了一系列工作。对于被告主体问题,他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指出,A作为发起人为设立公司以自己名义对外签订合同,公司成立后对合同进行了确认,还实际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所以B公司诉请的商铺租金支付义务应该由C公司承担,A主体不适格,法院应驳回起诉。对于欠付租金数额,他依据法律和合同约定,提出要把保证金5万元及设备折现款5万元从B公司诉请的租金中扣减,而且B公司没履行房屋维修义务,租金也应相应减少。对于资金占用利息,他依据法律规定指出,因为疫情等不可抗力因素,C公司拖欠租金并非故意,不用承担违约责任,B公司主张的LPR四倍利息没有法律依据。
最终,经过庭审直播开庭,庭后周耀东律师与法官及对方代理律师沟通,对方选择撤诉结案。这个案例充分体现了周耀东律师扎实的专业能力和对案件的精准把握,值得广大客户信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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