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某家居公司因前员工在抖音平台发布不实言论而声誉受损时,代理律师沈杰第一时间指导企业通过公证方式固定电子证据。这份关键的公证书,最终成为法院认定名誉权侵权事实的核心依据,也让这起看似简单的网络言论纠纷,展现出法律实践中证据规则的重要价值。
作为江苏平帆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兼主办律师,沈杰拥有超过四年的执业经历,处理各类案件300余起。独特的跨学科背景——管理学与工学双学士学位,赋予其超越传统法律人的思维优势。工学的严谨逻辑让他在复杂案件细节中精准梳理关键脉络,管理学的系统思维则助力他为当事人制定更具全局观的解决方案,这种复合型知识结构在其代理的名誉权纠纷案中得到充分体现。
在这起家居公司诉前员工顾某名誉权纠纷案件中,沈杰接受委托后立即展开了系统的证据收集工作。案涉争议源于顾某在离职后通过微信朋友圈和抖音平台发布系列言论,指责公司“克扣工资”“泼脏水”,其中关于公司拖欠“刘师傅”工资的指控经查证并无事实依据。尽管劳动争议仲裁已支持顾某的部分诉求且公司已履行付款义务,但顾某仍在网络空间发布不实信息。
“电子证据的及时固定是网络侵权案件的关键。”沈杰指导当事人在侵权行为发生后立即申请公证保全,对抖音视频内容及点赞评论数据进行证据固定。同时,他协助企业收集律师费、公证费支付凭证,为后续主张合理维权费用奠定基础。这种前瞻性的证据准备工作,在诉讼过程中发挥了决定性作用。
庭审过程中,沈杰制定了精准的诉讼策略。他一方面承认顾某部分言论指向个人而非公司,不构成对企业名誉权的侵害;另一方面聚焦于抖音平台关于“欠付他人薪资”的不实指控,强调该言论无事实依据且主观故意明显。当顾某当庭删除侵权内容后,沈杰及时调整诉讼请求,撤回已实现的部分诉求,提高诉讼效率。
法院最终采纳了沈杰的代理意见,认定顾某在抖音平台发布关于公司欠付他人薪资的言论构成名誉权侵权,判决其在该平台发布赔礼道歉视频30日,并赔偿公司公证费2000元、律师费7000元。这一判决不仅维护了企业的合法权益,更明确了网络言论的法律边界——即使存在劳动争议背景,发表未经核实的不实言论同样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作为南通市律师协会社会公益(法律援助)工作委员会委员,沈杰在办理商业案件的同时,也积极投身法律援助事业。中国法学会会员的身份,促使他不断深化理论研究,将实务经验与学术思考相结合。在其擅长的刑事辩护、合同纠纷、婚姻家庭、劳动纠纷等多个领域,这种跨领域的专业积淀使其能够为当事人提供更全面的法律服务。
在南通海门地区的法律服务市场,沈杰凭借其“专业、专心”的服务态度赢得了当事人的信赖。他既能为企业代理诉讼挽回经济损失,也能在劳动争议中通过非诉谈判维护劳动者权益。这种平衡各方利益、寻求最佳解决方案的能力,正是其管理学背景的生动体现。
本案的成功办理,展现了沈杰在法律实践中的系统思维。从证据收集到诉讼策略制定,从法律适用到执行保障,他始终以全局视角把控案件进程。这种能力不仅源于四年的执业积累,更得益于其工科教育培养的严谨逻辑和管理学训练形成的统筹能力。
随着互联网的普及,网络名誉权纠纷日益增多。沈杰通过这起案件为企业提供了可资借鉴的维权范本:及时固定证据、精准法律论证、合理诉求设定。在他看来,法律服务的价值不仅在于解决既有纠纷,更在于通过个案实践推动社会法治意识的提升。这种专业理念,让他在每一个具体案件中都能实现当事人权益与社会效益的双重守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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