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夫妻离婚哪些债务可以分割
夫妻离婚时可分割的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根据《民法典》规定,以下情形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一是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二是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比如为家庭日常衣食住行、子女教育等支出所借债务。而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一般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除非债权人能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对于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二、夫妻离婚哪些东西要分割
离婚时需分割的财产范围较广。一般而言,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若无特殊约定,均属夫妻共同财产,需进行分割。包括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比如夫妻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等。而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等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不参与分割。具体分割时,会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三、夫妻离婚哪些不分割房子
在夫妻离婚时,以下几种情况房子不参与分割:1.一方的婚前房产:根据法律规定,婚前个人购买的房产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不进行分割。2.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比如交通事故伤残赔偿金等,因其具有特定人身属性,不作为夫妻共同财产,相关房产也不分割。3.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房产:明确指明归一方所有的,属于该方个人财产。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若房子是供一方专用的,也可不参与分割。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具体依实际情况判定。需注意,若存在婚后共同还贷及房屋增值部分,另一方有权要求相应补偿。
在探讨夫妻离婚哪些债务可以分割时,除了常见的共同债务,还有一些特殊情况需要关注。比如,一方因从事经营活动所负债务,若该经营活动是为了家庭共同利益,也可能被认定为可分割的债务。另外,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但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同样属于可分割范畴。你是否在离婚债务分割上存在疑惑呢?如果对于债务性质认定、分割比例确定等问题还有不解,不要迟疑,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将为您提供精准的法律建议和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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