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伤中单位承担哪些赔偿项目
1.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2.住院伙食补助费。
3.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4.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5.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6.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7.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8.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单位需按照规定及时支付这些赔偿项目,以保障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若单位未依法履行赔偿义务,工伤职工可通过劳动仲裁等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二、工伤中职工能享受哪些赔偿待遇
工伤职工可享受多种赔偿待遇。首先是医疗待遇,包括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等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其次是停工留薪期工资,在此期间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若造成伤残,有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依伤残等级而定。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合同的,还有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工伤职工的近亲属可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等工亡待遇。具体赔偿标准和项目需依据工伤认定及劳动能力鉴定结果确定,建议及时申请工伤认定,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三、工伤中职工伤残津贴如何确定
工伤职工伤残津贴确定如下:
首先,需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确定伤残等级。
一级伤残的伤残津贴标准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为85%,三级为80%,四级为75%,五级为70%,六级为60%。
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五级、六级伤残职工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
伤残津贴会根据职工工资和生活费用变化等适时调整,具体调整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发生后,单位承担的赔偿项目关乎职工权益。除了常见的医疗费用、停工留薪期工资等,还有如伤残津贴(若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当职工因工伤导致生活自理障碍时,单位还需负责支付生活护理费。这些赔偿项目对于保障工伤职工的生活和后续康复至关重要。你是否在工伤赔偿方面有疑问,比如不清楚单位承担赔偿项目的具体标准,或者对赔偿流程存在困惑?若有,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详细解答,助你明晰工伤赔偿中的各项事宜,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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