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撤销合同是否需要经过法院
撤销合同不一定要经过法院。
根据《民法典》规定,撤销权的行使方式分两种情况。一是某些情形下,当事人可自行通知对方撤销合同。当撤销通知到达对方时,合同即被撤销。比如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但实践中也可先自行通知。
二是若对方有异议,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撤销合同的效力;此外,像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情况下订立的合同等,当事人也可直接诉请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所以,撤销合同不一定非得经过法院,当事人有自主选择的权利,但涉及争议时,法院或仲裁机构可做最终判定。
二、撤销合同是否需经司法途径
撤销合同不一定要经司法途径。根据《民法典》规定,合同撤销有两种方式。
一是当事人可自行协商撤销。若双方就撤销合同达成一致意见,可通过签订撤销协议等方式,使合同效力消灭,此无需司法介入。
二是通过司法途径。当出现重大误解、欺诈、胁迫、显失公平等法定可撤销情形,而一方当事人不愿协商撤销时,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这种情况下,需由司法机关来判定是否符合撤销条件及是否应撤销合同。所以,撤销合同并非必须经司法途径,具体方式依实际情况而定。
三、撤销合同是否存在期限限制
撤销合同存在期限限制。根据《民法典》规定,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撤销权消灭。
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撤销权消灭。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的,撤销权也消灭。
此外,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同样消灭。所以,有撤销权的当事人需在法定期限内行使权利,否则将丧失撤销合同的权利。
当我们探讨撤销合同是否需要经过法院时,要知道这并非一概而论。一般来说,合同双方能自行协商一致撤销合同,自然无需经过法院。但要是存在重大误解、显失公平等法定可撤销情形,双方又无法协商解决,那就可能需要借助法院的力量来判定合同能否撤销。比如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一方因重大误解签订合同,另一方却不同意撤销,此时就可能需向法院起诉。你是否在合同撤销方面遇到难题了呢?若对合同撤销的具体流程、所需证据或法院判定标准等还有疑问,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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