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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撤销股权转让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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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11.25 · 1536人看过
导读:撤销股权转让登记视具体情形而定。因重大误解等法定事由致协议有问题,先向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协议,凭生效文书向登记机关申请撤销登记;若是登记错误等非协议问题,转让方与受让方共同向登记机关说明,提交证明材料申请更正登记以撤销错误登记。整个过程要遵循法定程序,及时提供准确材料,防延误和新法律风险。
如何撤销股权转让登记

一、如何撤销股权转让登记

要撤销股权转让登记,需视具体情形而定。若因重大误解、欺诈胁迫可撤销的法定事由导致股权转让协议存在问题,从而进行股权转让登记的,可先向法院或仲裁机构请求撤销股权转让协议。协议被撤销后,凭生效的裁判文书或裁决书,向登记机关申请撤销登记。

若登记错误等非基于协议本身的问题,可由转让方、受让方共同向登记机关说明情况,提交证明登记错误的相关材料,如错误登记的证据等,申请更正登记,进而撤销错误的股权转让登记。但需注意,整个过程要遵循法定程序和要求,及时提供准确材料,避免延误或产生新的法律风险。

二、如何撤销股份转让协议

撤销股份转让协议,通常可通过以下途径:协商撤销:转让方与受让方达成一致,签署撤销协议,明确撤销原股份转让协议的意愿、时间及相关善后事宜,如返还股份、退款等。法定撤销:若存在重大误解、显失公平,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或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下订立协议,受损害方可向法院或仲裁机构请求撤销。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需收集能证明撤销事由的证据,如沟通记录、财务报表等,然后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或仲裁机构提交起诉状仲裁申请书及证据,由其审理判决是否撤销。

三、如何撤销股权转让

撤销股权转让通常可通过以下途径:若因重大误解、受欺诈、受胁迫或显失公平签订转让协议,可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重大误解是指对协议主要内容认识错误;受欺诈是指一方故意告知虚假情况或隐瞒真实情况;受胁迫是指一方以威胁等手段迫使对方签订协议;显失公平指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协议权利义务明显失衡。

需注意撤销权行使有期限限制,当事人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未行使,撤销权消灭。若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未行使撤销权,撤销权也消灭。启动撤销程序需准备证据材料,证明撤销事由存在。

当探讨如何撤销股权转让登记时,要知道这并非易事。首先需确认转让行为是否存在可撤销的法定情形,比如存在重大误解、欺诈、胁迫等情况。若满足条件,需准备一系列相关材料,按规定流程向登记机关提出申请。但这一过程中可能会遇到诸多阻碍,比如材料准备不齐、登记机关审核严格等。要是你在撤销股权转让登记过程中,对具体的操作步骤、所需材料或者可能面临的问题存在疑问,不要自行摸索。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依据你的具体情况,为你提供精准且详细的解答,助你顺利完成撤销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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