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承租人装修费由谁承担
承租人装修费承担问题分不同情形。若经出租人同意装修,合同有约定的按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租赁期间届满或者合同解除时,未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可由承租人拆除,但拆除造成房屋毁损的应恢复原状;已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若因出租人违约导致合同解除,承租人可请求出租人赔偿剩余租赁期内装饰装修残值损失;因承租人违约导致合同解除,承租人请求赔偿剩余租赁期内装饰装修残值损失的,一般不予支持,但出租人同意利用的,应在利用价值范围内予以适当补偿;因双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剩余租赁期内的装饰装修残值损失,由双方根据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因不可归责于双方的事由导致合同解除的,剩余租赁期内的装饰装修残值损失,由双方按照公平原则分担。未经出租人同意装修,费用由承租人承担,且出租人可要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赔偿损失。
二、承租人装修出租人应该补偿吗
承租人装修,出租人是否补偿需分情况而定。
若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修,租赁期间届满或者合同解除时,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未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可由承租人拆除,但拆除造成房屋毁损的,承租人应恢复原状。已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若合同无效,由双方按导致合同无效的过错分担现值损失;若合同解除,由双方按过错承担剩余租赁期内装饰装修残值损失。若因出租人违约导致合同解除,出租人应赔偿剩余租赁期内装饰装修残值损失;因承租人违约导致合同解除,承租人一般自行承担,但出租人同意利用的,应在利用价值范围内给予适当补偿;因不可归责于双方的事由导致合同解除的,双方按公平原则分担。
若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装修,出租人可要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赔偿损失。
三、承租人装修后造成他人损失如何处理
根据不同情形有不同处理方式。若承租人装修行为未经出租人同意且因装修本身过错造成他人损失,依据《民法典》侵权责任编,承租人作为直接侵权人,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赔偿范围包括直接经济损失和合理间接损失。
若经出租人同意装修,但在装修中因出租人提供材料等问题导致他人受损,出租人存在过错,要与承租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之后二者可按过错大小分担最终责任。
若因第三人原因(如装修工人操作失误)造成他人损失,第三人有过错,由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若第三人与承租人有雇佣等关系,可能构成雇主责任,由承租人先赔偿后向有过错第三人追偿。
当探讨承租人装修费由谁承担时,这在实际租赁场景中是个关键问题。除了合同有明确约定外,一般情况下,未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承租人可以拆除。而对于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若双方对租赁期间届满后的处理没有约定,在合同解除时,出租人不同意利用的,由承租人负责拆除恢复原状,费用由承租人承担;若出租人同意利用的,应在利用价值范围内予以适当补偿。你在租赁房屋装修时是否遇到了关于费用承担的难题呢?要是对装修费承担的具体情形、补偿标准等还有疑问,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精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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