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诈骗罪数额如何确定
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合同诈骗罪数额的确定标准如下:
数额较大: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数额巨大:个人诈骗公私财物数额在20万元以上,单位诈骗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通常认定为数额巨大。
数额特别巨大:目前没有全国统一明确标准,部分地区会结合经济发展状况制定本地标准,一般数额会远超数额巨大标准。
司法实践中,具体数额的认定需结合全案证据综合判断,通常以行为人实际骗取的财物数额为准。
二、合同诈骗罪不予立案怎么办理
若合同诈骗案不予立案,可按以下方式处理。首先,可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理由,依据《刑事诉讼法》,若理由不成立,公安机关应立案。其次,向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结果不服,还能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复核。再者,可向同级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检察院会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理由,若认为理由不成立,应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立案。最后,若有证据证明因对方合同诈骗行为侵犯自身人身、财产权利应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检察院不予追究,可直接向法院提起自诉。
三、合同诈骗罪与合同纠纷怎样界定
合同诈骗罪与合同纠纷主要从以下方面界定:
主观目的:合同诈骗罪中,行为人主观具有非法占有对方财物目的,签订合同是手段,如虚构事实、隐瞒真相诱使对方签约。而合同纠纷中,当事人有履行合同意愿,虽可能因客观原因未完全履行,但无非法占有故意。
履约能力:合同诈骗方往往根本无履行能力或仅具部分履行能力却夸大。比如无货源仍与他人签订供货合同。合同纠纷当事人一般有一定履约能力或签约后积极创造条件履约。
行为表现:诈骗方取得财物后,可能用于挥霍、还债等与合同履行无关事项,或逃匿。合同纠纷当事人会积极采取补救措施,尽力履行合同。
合同诈骗罪数额的确定并非简单之事。在司法实践中,它要综合考虑诸多因素。比如,除了直接骗取的财物数额,因诈骗行为给被害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像为履行合同投入的资金、预期可得利益的损失等,也可能被纳入数额计算范围。而且,犯罪嫌疑人在实施合同诈骗过程中用于挥霍、抵债等的财物价值,同样会影响最终数额的认定。你是否对合同诈骗罪数额确定的具体细节存在疑问呢?若对合同诈骗罪数额如何确定,以及相关法律规定还有更多不解之处,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将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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