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晓伟16年刑事辩护:用专业帮您打赢官司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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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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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陈晓伟,深耕刑事辩护领域十六年,独立承办453起刑事案件。尤其专注复杂经济犯罪案件代理,以精准法律策略维护当事人权益。在某百亿元非法集资案中,为涉案高管杨XX提出自首、立功、从犯等辩护策略,虽部分意见未被法院完全采纳,但通过对法律细节的严谨把控,最终促成从轻处罚。始终致力于在维护当事人权益与司法公正间实现专业平衡,彰显刑事辩护律师的责任与担当。
2012年至2021年间,某市某区大厦内以“P2P理财”“金交所项目”名义的非法集资活动蔓延,管某某、付X等人伙同他人以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名义公开宣传承诺高额回报,非法吸收2300余名公众存款13亿余元,造成10亿余元实际损失。涉案金额庞大、社会影响深远的案件中,某事业部副总裁杨XX因负责招揽资金、管理下属,成为核心涉案人员之一。
受杨XX家属委托,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刑事法律事务部主任陈晓伟介入此案。作为深耕刑事辩护领域16年的资深律师,陈晓伟此前已独立承办453起刑事案件,全为刑事类型案件,其专业经验与行业地位在业内备受认可。接手案件后,他带领团队展开全面阅卷,梳理杨XX在共同犯罪中的具体角色、职级及违法所得情况。
辩护策略的制定基于对案情的深度剖析:杨XX虽在团伙中负责资金招揽与团队管理,但其行为更多是执行上级指令,在共同犯罪中起辅助作用;归案后,其始终配合侦查机关随传随到,具有坦白情节;且自愿认罪认罚,退缴500万元违法所得。据此,陈晓伟在审查起诉阶段提出三大核心辩护意见:一是杨XX到案后主动配合侦查,应认定为自首;二是其协助公安机关辨认同案犯甘XX住址,构成立功;三是其系从犯、认罪认罚且退赔,建议减轻处罚并适用缓刑。
然而,法院审理过程中对部分辩护意见未予采纳。关于自首的认定,法院指出,杨XX首次到案系“查获归案”,虽期间随传随到,但其到案过程未达“自动投案之自主性”,故不构成自首,仅将其配合侦查情节作为量刑酌定考量。对于立功,法院认为,公安机关已掌握甘XX住址且其在家中等待,杨XX仅协助辨认门牌号位置,未提供藏匿地址,未达“协助抓捕之程度”,该辩护意见亦不成立。
尽管自首、立功辩护未获支持,但法院最终采纳了杨XX系从犯、有坦白情节、自愿认罪认罚且退赔违法所得的辩护意见。考虑到其“共同犯罪中具体作用、职级、违法所得及同案犯量刑平衡”,法院未适用缓刑,最终判处杨XX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罚金20万元。
。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的他,如今身兼盈科律师事务所中国区董事、股权高级合伙人、刑事法律事务部主任等职,同时担任北京市朝阳区律师协会企业合规建设研究会委员及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2015至2024年,他连续九年获评“盈科全国优秀刑事律师”,这份荣誉背后,是对每一起案件“精雕细琢”的坚持——453起独立承办的刑事案件,从侦查取证到庭审辩论,他始终以“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的态度,为当事人争取法律框架内的最大权益。
在刑事辩护的“战场”上,陈晓伟深知,每一次辩护都是法律精神的践行。面对百亿元非法集资案的复杂案情,他既未因案件标的额巨大而盲目追求“无罪”辩护,也未因社会影响恶劣而忽视当事人权益,而是以“精准辩护”为核心,在法律框架内寻找最优解。这种“不偏不倚、只对事实与法律负责”的执业态度,恰是一名资深刑事律师的专业底色。从453起案件的积累到每一个辩护策略的打磨,陈晓伟用十六年的坚守证明:刑事辩护不仅是技术的较量,更是对正义边界的捍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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