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劳动合同法允许扣除工资吗
劳动合同法并非绝对禁止扣除工资。在特定情形下用人单位可依法扣减劳动者工资。一是,劳动者因个人原因给单位造成经济损失,单位可按劳动合同约定要求其赔偿,赔偿可从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部分不得超当月工资20%,若扣除后剩余工资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二是,用人单位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等法定代扣事项时,可扣除相应工资。除此,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不得随意扣除劳动者工资,否则劳动者可通过劳动监察投诉、劳动仲裁等方式维权。
二、劳动合同法医疗补助费怎么给
医疗补助费是用人单位在特定情形下支付给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劳动者的补助。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发给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
患重病的,应增加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百分之五十的金额;患绝症的,增加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百分之百的金额。工资指解除劳动合同前十二个月劳动者的月平均工资,本人月平均工资低于企业月平均工资的,按企业月平均工资标准支付。
三、劳动合同法协商解除补偿是多少
依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若由用人单位提出,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这里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若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支付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当探讨劳动合同法允许扣除工资吗这个问题时,其实还有一些与之相关的要点值得关注。比如,若员工因自身过错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这种情况下是可以从工资中扣除的,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又或者员工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如旷工等,公司也可能依规扣除相应工资。要是你对工资扣除的具体情形、合法范围等还有疑问,那就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吧,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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