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伟伟律师,毕业于法学专业,法学学士学历,执业经验逾7年。现任山东(青岛)雅君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及副主任律师,在刑事业务领域成绩斐然。
孙律师拥有超过300件刑事案件的办理经验,积累了丰富的实务技巧。他担任青岛市市南区律师协会刑事委员会委员、律师代表,还是高级企业合规师,凭借专业能力与行业影响力,为刑事法律服务贡献力量。
孙伟伟律师始终秉持“专业、尽责、务实”的执业理念,为客户提供全方位刑事法律服务。业务范围涵盖刑事辩护、刑事控告、刑事法律风险防控与刑事合规等多个领域。他善于从复杂案情中提炼关键焦点,精准制定辩护方案和应对策略。
在主办案例中,展现出卓越的专业能力。2021年11月至2022年10月期间,犯罪嫌疑人赵XX与他人合作从境外进口蔬菜粉原材料,包装后贴牌销售。陈X从赵XX处购买蔬菜粉销售,进入市场流通前委托鉴定,发现含西药止疼成分后报案。2022年10月赵XX被采取强制措施,10月21日案件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
孙伟伟律师接受陈X某委托,在案件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后查阅卷宗。发现证明赵XX销售果蔬粉含西药成分的鉴定报告是陈X个人委托,案发后公安机关未委托鉴定。且赵XX销售的果蔬粉原材料经正规海关报关报检程序进口并检验检疫,认定其主观上具有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证据不足。
确定辩护思路后,孙律师指导陈X某提供相关证据材料,撰写法律意见书提交检察官并多次沟通。检察官重视辩护律师观点,案件被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因补充侦查时扣押的果蔬粉已被销毁无法鉴定,重新移送检察院后仍缺乏关键鉴定报告,证明赵XX构成犯罪证据严重不足。2024年9月29日,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书,认定赵XX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对其不予起诉。
近几年食品药品安全备受关注,此类犯罪数量剧增。孙伟伟律师团队总结出核心辩护点:一是有毒、有害成分鉴定问题,要注意鉴定食品与销售食品的同一性,以及鉴定标准、鉴定人资质、鉴定程序是否合法等;二是销售数额问题,需严格证据闭环证明实际销售情况,无法证实的批次应从总销售金额中扣除;三是当事人主观故意问题,直接参与生产人员一般明知食品问题,不直接参与生产的生产者及销售者是否明知则是辩护重点。
孙伟伟律师凭借深厚的专业知识、丰富的实践经验和严谨负责的态度,为每一位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刑事法律服务。在复杂的刑事领域,他以专业能力为武器,以正义之心为指引,为当事人的权益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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