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伤认定后申请鉴定多久可以有结果
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若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二、工伤认定后理赔是如何进行的
工伤认定后理赔按以下步骤进行:首先,劳动能力鉴定。工伤职工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其次,确定赔偿项目和标准。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伤残津贴等。标准根据伤残等级和相关规定确定,如一级伤残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然后,提交理赔材料。准备工伤认定决定书、劳动能力鉴定书、医疗费用票据等,向社保经办机构或用人单位申请赔偿。最后,获得赔偿。社保经办机构审核通过后,支付应由工伤保险基金承担的费用;用人单位支付停工留薪期工资等费用。若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全部费用由单位承担。如单位拒绝赔偿,可通过劳动仲裁、诉讼维权。
三、工伤认定后撤销的情形有什么
工伤认定后可撤销的情形主要有以下几种。一是事实认定错误,若认定工伤时所依据的事实存在错误,如劳动者提供虚假材料或认定部门调查有误,导致对事故发生经过、原因等认定与实际不符,可撤销。二是适用法律错误,认定部门在适用法律法规时出现偏差,比如错误适用工伤认定范围条款,将不符合条件的情形认定为工伤,该认定可被撤销。三是程序违法,若工伤认定过程未遵循法定程序,像未依法进行调查核实、未保障当事人陈述申辩权利等,其认定结果可因程序瑕疵被撤销。四是主体不适格,作出工伤认定的主体不具备相应职权,也会导致认定可撤销。
工伤认定后申请鉴定多久可以有结果呢?一般来说,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但实际情况可能会因各种因素而有所不同。比如材料是否齐全、鉴定机构的工作安排等。若你对工伤鉴定结果的具体时间、鉴定流程中的其他注意事项,或者工伤赔偿等后续问题存在疑问,不要错过获取专业解答的机会。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提供精准且详细的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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