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民商事纠纷律师:347案经验护航权益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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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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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周耀东律师深耕西安民商事纠纷领域,以西北政法大学硕士学历为专业根基,累计承办347件案件,其中147余件合同纠纷、50余件执行案件。他擅长处理建设工程、民间借贷、离婚等70%常见民商事纠纷类型,凭借扎实的法律功底和丰富实战经验,在复杂争议中精准定位焦点。曾在股东主体不适格纠纷中,通过梳理合同履行主体、引用法律条文,成功帮助当事人驳回起诉,切实保障合法权益。秉持“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周律师始终以专业可靠的态度为当事人提供纠纷解决方案,是您身边值得信赖的法律依托。
周耀东律师深耕法律实务多年,在民商事纠纷处理领域积累了丰富经验。在西安地区,他已处理各类民商事纠纷及复杂案件共计347件,拥有西北政法大学学术型硕士学位,长期专注于民商事合同领域,累计承办相关案件147件。其中,70%的案件集中在建设工程、民间借贷、离婚纠纷、侵权责任等老百姓日常易遇的纠纷类型,剩余30%则涉及执行、融资租赁、刑事等细分领域。
以王先生的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为例,他此前以个人名义与B公司签订商铺租赁合同,但实际经营主体为C公司。据了解,王先生在签约前已明确告知B公司系为即将成立的C公司承租,租金由C公司法定代表人D直接转账支付,补充协议、以物抵债承诺书亦由C公司出具。
周耀东律师接手案件后,经梳理发现核心细节:合同虽以王先生(A)个人名义签订,但C公司成立后实际履行了合同项下的承租义务,租金支付主体、履约行为主体均为C公司。周律师进一步核查证据,明确指出B公司明知C公司实际经营却起诉王先生个人,属于诉讼主体错误。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二条,发起人以个人名义签订合同,公司成立后实际履行的,合同责任应由公司承担。周律师在庭审中以此为核心依据,主张B公司起诉个人系主体错误。
除主体认定外,案件中还存在租金数额争议。周律师发现,租赁合同约定保证金5万元,C公司曾以价值5万元的设备抵偿租金,B公司自认收到保证金却未退还;同时,B公司交付的商铺多次出现漏水问题,影响经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关于出租人维修义务的规定,租金应相应减免。
最终,法院采纳周律师的代理意见,认定B公司主张主体错误且欠付租金事实认定不清,B公司随后撤回起诉,王先生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
周耀东律师的执业特点在于,擅长从复杂案件中精准识别关键争议点,结合法律条文与证据细节,为当事人提供针对性解决方案。无论是主体责任认定、租金数额核查,还是衍生损失减免等问题,均能通过系统梳理与法律论证实现权益保护。其在民商事纠纷处理中的专业沉淀,以及对“实际履行主体”“合同相对性原则”等法律规则的娴熟运用,使其能够有效化解多类复杂纠纷,为当事人争取合法权益。
周耀东律师以扎实的法律功底和丰富的实战经验,持续为西安、咸阳地区当事人提供民商事纠纷解决方案,其处理案件的细致性与专业性已验证于347件案例的实务积累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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