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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房违约金如何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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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0 · 8128人看过
导读:对于售房者来说,如果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将房屋交给购房者,就应该向购房者支付违约金。由于售房者在合同规定应交付房屋之日至实际交付日这段期间实际上占用了购房者的资金,还应向购房者再支付所占用资金的利息。

卖房违约金如何计算

当事人在卖房的过程中可能会遇到很多的违约行为,此时就可以要求违约方承担一定的违约责任,多数时候就是支付违约金。那么卖房违约金该怎么计算呢?可能很多人不了解,下面就让律图小编来为你做详细解答吧。

一、卖房违约金如何计算

违约金的数额,双方应当在合同中约定,没有约定,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照规定的标准确定违约金:

1、因房地产转让人的过错,未在定的时间内交付房地产的,转让人向受让人支付的违约金为已经收取的转让价款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存款利率计算所得利息的两倍。

2、因房地产受让人的过错,未在约定的时间内支付转让价款的,受让人向转让人支付的违约金为逾期支付的转让价款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存款利率计算所得利息的两倍。

由于违约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应按实际发生的情形分项计算损失数额。

二、出卖人反悔不想卖房了怎么办

按照民法典的规定全面履行合同义务是合同履行的一项基本原则。因此,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发生纠纷应责令出卖方继续履行合同。

对于确实不能继续履行的,出卖方应当返还买方的购房款并赔偿因违约而给买方造成的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预期可得利益损失,其中主要是房屋涨介造成的损失,对此损失的确定,可参照以下方式:

1、双方已在原合同中协商确定的,按原合同的约定;

2、双方原先没约定又不能协商确定的:

(1)原则上可比照最相类似房屋的市场成交价(首先是同幢相同楼层及房型;其次是相邻幢同楼层及房型;再次是相同区域内房屋)与买卖合同成交价之差确定房屋的涨价损失;

(2)无最相类似房屋比照的,可通过专业机构评估确定房屋涨价损失。认定损失的时间点应从保护买方的利益出发,以买方的请求为基础,结合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违约方的违约行为确定之日以及审理中房屋的涨跌情况等,合理确定。

最后,买方损失的认定还应综合考虑买方的履约情况、违约方能预见的因房屋价值涨价而产生的损失以及双方是否已采取必要措施防止损失扩大等因素。

以上就是对卖房违约金计算的详细介绍,一般当事人要是对违约金有约定的话,那么就按照约定来承担,否则的话就要按照规定的标准确定违约金数额。要是你对此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律图的韶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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